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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炸出來,很快結果了他的性命。
其他侏儒就在對方的腳下溜來溜去,很快乾掉了自己的目標,唯有孫小美那場決鬥拉得了足足了十多分鐘長。
她的對手是一個牛頭獵人,帶著一隻藍色的海龜,估計是在塔納利斯海里抓來的。孫小美先下手為強把獵人變成羊,把海龜殺掉後,她也被海龜咬掉了一半的血。獵人醒來用追蹤找到了孫小美,眼疾手快地給她上了獵人標識,讓她的細小體型失去了優勢。
頂著巨大紅色箭頭的孫小美知道自己根本不是獵人的對手,就穿上火箭靴開始沿著山邊漫後目地狂奔,獵人的震盪射擊好不容易射中了她,她趕緊回頭對著獵人扔撒網器。獵人被網住了也不怎麼礙事,所以孫小美挨不了少箭,只好等震盪的效果沒有後,立刻閃現,繼續狂奔。
時間到了就用靈巧秒錶或末日顱骨,孫小美溜得飛快,最近一直輸,獵人好不容易逮著了一個可以獵殺的物件,便不打算輕易放過,一直追。
孫小美打架不是行家,逃跑可算是一個好手,靈活自如地滿山遍野地奔跑著。相反,這個獵人打架不算差,追獵物的功夫可不怎麼樣,雖然獵豹守護可以提速,為了盯緊這個頂著紅箭頭的小目標,他不時被灌木、岩石、溝壑絆倒,追得氣喘吁吁,惜乎孫小美就像棍子上的胡蘿蔔,一直在他眼前晃著,卻保持著僅差一點點就進入他弓箭射程內的距離。
但獵人越追越上癮,決心非要殺掉這個小壞蛋不可。
侏儒們已經在他們追逐的時候,撥走了三次部落的旗,取得了勝利。孫小美和獵人的好戲也被終結了,被戰場軍官趕出了場外,不然天知道他們會追到什麼時候。
“戰場真是我們侏儒的天下,哈哈!”小南瓜放聲大笑,以前所有的鬱悶都在這一刻煙消雲散了。
……
頭暈目眩的紅色公牛花了許多天時間,始終無法破解侏儒們的變小戰術,他們甚至嘗試過喝冬泉火酒加增長藥水,個個如山嶽般巨大,只可惜越大越笨重,還差點搞得他們卡在通道里出不去,且在這種體型的衫託下,侏儒們更是小得如塵土般無跡可尋了。
最終他們只得放棄了追擊侏儒們,只是全力搶旗,然後護旗。但奈何賊裡賊氣的小南瓜總會適時蹦出來,打掉旗手的旗。
他們恨得牙癢癢,卻又無計可施。
而侏儒們呢,他們愛變成蟲子打戰場的方式愛得死去活來,尤其是孫小美,她喜歡得發狂——踏到加速寶箱,像只小炸彈一樣地飛奔著去偷襲部落。小南瓜的火箭靴總是暴炸,洗腦帽總是魅惑了自己,但是他的侏儒射小射線卻總是成功地縮小了他和他的隊友,這種反效果正中他懷。所以他也不再抱怨他的人品問題了。
真難於相信,侏儒軍團就是這樣簡單地扭轉了局勢,成為了常勝團隊。有時候他們甚至害怕紅色公牛被打得太灰心放棄戰場,所以還得故意輸上一兩場,或是適時派出使者去與部落吵架激怒他們。
十多天過去後,侏儒們的軍銜全都升到了中將,騎上了黑色戰鬥機械陸行鳥。走在鐵爐堡裡,雖然不及黑鷹之影的T1套裝來得吸人眼球,但是也非常地引人注目。
一個組織開荒熔火之心失敗的有識人士看到頗為風光的小侏儒們後,便建議侏儒軍團和他的公會合並,由小南瓜組織打奧特蘭克戰場,這個四十人團隊的戰場開放已久,卻因為聯盟和部落雙方都無能力組織大團隊而導致長年無人問津。
小南瓜當然想嘗試新的戰場,看了奧特蘭克戰場的宣傳畫後,一幅壯麗的藍圖在他腦海裡產生了:四十頭雄壯高大手持盾牌和長劍的牛頭人如巨人般在雪地上狂呼怒吼,四十個工程學專業的小侏儒如螞蟻在雪山裡肆虐橫行……頃刻後,只見公牛們逐個轟然倒地,而幾個小侏儒如小老鼠般在他的屍體下面溜了出來……
但這樣的畫面想想就可以了,還要再找三十個工程學專業的侏儒?這是不現實的,就算找著了,肯定也不會是侏儒軍團這樣對他言聽計從的小笨蛋們了。
小南瓜最終和這個有識之士達成了商議:不合並了,在空閒時間裡,他們公會出三十人,加上侏儒軍團十個人一起去打奧特蘭克戰場。
就這樣小南瓜帶著侏儒軍團,一天打上七八場戰歌峽谷,兩天基本上能打上一場奧特蘭克戰場。這個大戰場是霜狼氏族和雷矛遠征軍的勢力鬥爭,規則要比戰歌複雜得多,且自從有人在戰場的冰封之洞的寒冰巨魔身上打到過紫裝後,一進戰場,部落和聯盟幾乎都會在這個洞裡糾纏,導致戰場每次都要打上一兩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