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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愛湊熱鬧,惟恐天下不亂的傢伙。
第三一六章 鬥血魔
這血魔出世,看起來好象整個修真界要變天了一樣,其實,那只是對NPC來言是如此,對玩家來說,巴不得多出幾百個血魔,搞得天下大亂才好,反正自己躲安全的地點,也不怕血魔吃了自己。
所以,在NPC忙的屁顛屁顛,跑東跑西,眉頭緊皺,白髮蒼生的時候,玩家則是相約前去看熱鬧,當然,是跟在NPC後面。畢竟,沒有哪個玩家是受虐狂,喜歡被抽成人幹。
據那些不幸被抽乾血死亡的同學描述那一剎那,那種感覺實在是太恐怖了,同時,勸廣大的玩家不要以身相試。
在六盤山脈上,NPC高手和血魔相遇。
此時,血魔正坐在地上,看起來像是在修煉,其實,是一群傢伙在聊天,打完了架,自然是要聊聊天,畢竟,同病相連,大家也有了些共同語言。
眾人商量的結果是,每天這樣打,也太沒有意思了,乾脆,咱們一人玩一天,就根娶七個老婆的傢伙一樣,每天一個,人人有份。
但是,絕對不能讓這血魔掌管身體,畢竟,看著那些同胞被這怪物殺死,他們心裡也有點不好受。
一個是人民內部矛盾,一個是階級矛盾,當然是先消滅階級矛盾,至於人民內部的問題,好協調嘛。
可憐的血魔,就當初剛出世的時候比較猛,因為,那時候,五個傢伙都在昏迷中,畢竟。那場面實在是太恐怖了。
直到前些日子,五個傢伙才醒過了,馬上就把血魔揍倒在地,可憐那傢伙,還沒有得意上幾天,就從此喪失了自己身體的控制權,實在是悲哀到了極點。
情況不對頭了。幾個傢伙看出來了,周圍,黑壓壓的,足足有上千人。
那些自然是無足為懼。因為,那些傢伙站的比較遠,而且,是比較容易開溜地好位置。
但是,離得近的這十來個傢伙,看起來就不好惹,要知道。高手是少比多好。越高的手,越喜歡一個人單條一群,而越低的手,更喜歡一群單條一個。
五個傢伙大眼瞪小眼,“怎麼辦,是跑,還是滅了這些傢伙,根據我的判斷,敵人的血越精純。對這身體的強大越有好處!”
“廢話!”其中一個傢伙翻了翻白眼,道:“很明顯,即便是跑,恐怕,咱們也是跑不掉地。我估計。這些傢伙。最少也是大宗師級的!”
血魔腦子裡面吵得跟糨糊似的,圍著他的幾個傢伙。卻覺得有些詭異,畢竟,太安靜了。按說,這血魔,最少也應該站起來,揮揮手,打個招呼啥地,這坐得跟大爺似的,一點也看不出來,他,就是血魔,兇殘的血魔,殺人喝血的血魔。
“這傢伙看起來傻傻的,應該不會有丁古形容的那麼厲害吧!”丁香一臉疑惑的看著跟白痴差不多地血魔,同時,把疑惑地眼神,投向了丁古。
“就是,丁古,這血魔的腦子不會是喝血喝多了,喝成了白痴吧!”樂直此行,是想看血魔大發神威,將整個修真界的高手滅掉,卻不想看到了血魔焉不拉嘰的樣子,大失所望。
離丁古最近的方明卻聽到,血魔老大,趕緊大發神威,來個兩敗俱傷,讓我老丁撿點便宜。
方明翻了翻白眼,道:“老丁,你又想撿啥便宜呢,又看上哪個老傢伙的東西了?”
“廢話,當然是什麼天禪祖師的降魔寶物了,那玩意,絕對是好東西,所以,能弄到手,當然是最好不過了!”丁古對神尼優曇即將帶來的天禪祖師的寶物,太感興趣了,因為,這些老傢伙顯然是很有把握,能夠確定那件寶物能夠滅掉這血魔。
想著能滅掉血魔地東西,那得是什麼檔次的玩意啊,想想口水就掉下來了。
永不言棄,這傢伙,是幾人中實力最為強悍的,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勢,終於,五人的圓桌會議有了最終地論斷。
如果,永不言棄同學表現良好地話,在輪到永不言棄同學掌管身體的時候,允許他額外多掌管一天,作為獎勵。
這個獎勵,大家都沒有異議,畢竟,現在地問題,是活下來,躲過這一劫,面對這麼多的強手敵人,自然是將最大的把握捏在手中。一旦身死,一切皆休。
在其他幾人密切的關注下,身體的掌控權,落在了永不言棄的手上,這傢伙,前幾天也掌控過一次,對這具身體,也是非常的熟悉。
“站起來了,站起來了!”人群微微有些騷動,不怕是不怕,緊張卻是另外一回事,面對如此兇戾的怪物,說不緊張,那是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