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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都不是,她只是一個下人!一個連做枕邊人都沒資格的繡娘,為什麼,福臨竟能看上?
多諷刺,人家好歹是宮裡的,還有了。可烏雲珠這個外室,以後永遠都沒得爭。
找上門,罵她打她麼?怎麼可能。
是福臨強行佔有的。這個女孩的娘也是經過指點才到了這兒。過程並不光彩,她也不願透露。尾隨烏雲珠奶孃的行為是夠可恥的,若非如此,也不能達成心願。這些天來,這個女孩子的母親一直在大街上轉悠,見人就打聽,都快成瘋婆子了。
如果不是為了討還公道,教這孩子碰死全節也沒有什麼,可明明是男人造的孽,憑什麼白白便宜了他。
皇帝的賜予,美其名曰為“寵幸”,可受寵幸的也分樂意和不樂意吧。
那天夜裡的飛來橫禍是終身噩夢,小芸絕對不願再去回憶。當初,一身是傷地從暈迷中醒來,狂暴的福臨早已不見蹤影,他恐怕早就不記得這檔子事兒了吧。敬事房肯定也不會記下來,沒有任何人知道,除了她。
平常很愛笑的人,自打這件事後,完全變了。她不敢向任何人傾訴,只想逃離這兒。當然,這是做不到的,除了忍耐沒有別的辦法。更可怕的是,隨著日子的推移,她漸漸感到身體的劇變。別的先不提,最可怕的是,她想吐!
要死!有了!有了皇上的骨肉!
不能被證明和承認的就是孽種,必須要死。大人和孩子都要死。而且一旦查出來,那些人只會認定,是她不知檢點,穢亂宮闈,這樁罪壓下來,難道僅僅只死一個人?
最先發現這事兒的是小芸的娘,當她打著罵著才得來實話的時候,幾乎被嚇癱了。然而,沒有一位母親可以看著親生骨肉被白白糟蹋,還要喪命,所以,哪怕是皇上,也只能豁出去了。小芸在宮裡住的地方,離得最近的是儲秀宮。她也給臘月和臘月的娘做過不少繡活,雖然比不上花束子,倒也算得上精良。自然,這點功勞根本不可能跟重大的災情相比,一旦她們知道,說不定還會馬上下毒手。所以小芸的娘考慮了很久,一直沒敢動。
好就好在小芸他們家跟耷拉吳有點交情,是同鄉。所以,經他的薦舉,吳良輔才答應小芸的爹孃打理運送宮裡的“夜香”,偶爾有非用得的時候,也可以跑腿辦點雜事。光乾清宮這一片已經是很大的恩典,然而,這不能說是一個可以掛在嘴邊的差使。小芸的出身,可以算作比花束子還要差很多。若非一技之長,花束子帶攜她,不可能在這宮中寄存。
本來想多賺點錢,從苦海中掙扎出來,可是沒想到陷得更深。皇宮是吃人的狼窩,人人都這麼說,只有親身經歷才知道那有多可怕。小芸她娘想過很多辦法,宮裡不是想走就能走得了的地方,打掉孩子,萬一被發現,罪也許更重。
險中求生,或許還能保全全家的命。
母以子貴。這孩子要是被承認了,小芸就可以像當初的花束子那樣,做個貴人。也許更差一點,這也無所謂。關鍵是公道,公道就是公道,公道應該被討回來!
最怕的,是不明不白地死。拼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皇上把女人當塊肉想咬就咬,可咬了不能白咬!經過商量,家裡人都願意這麼辦。於是,第二天,小芸的爹孃幹完了活,早早守在宮門前等吳良輔。
耷拉吳拗不過他們,也只好幫忙冒險。結果,吳良輔的反應,跟他想得一樣。應該說,是比他想得還糟。
眼一斜,陰陽怪氣的嗓子就戳著他的耳朵:“喲,小吳公公,您長能耐了,會攬事兒了,既然是您攬的,您找我幹嘛呀。我能知道什麼斤兩,我能跟您比嗎?”
耷拉吳一聽就知道乾爹生氣了,氣還不小。他趕緊說:“爹啊,事兒不難也不來求您啦。您看咱們先回屋裡,我那兒備好了菜,給您燙上二兩酒先暖暖再說。”他衝著老兩口連連揮手:“沒事了你們先走吧,走吧走吧,我爹忙著呢。”
這是預先說好,要以情動人。回屋,耷拉吳一直求他,一直求,一直求,得到的答案都是:不可能!
“教過你多少回了,沒出息的。”吳良輔一巴掌就拍頭上:“這事兒歸你管嗎,你當我成天沒事幹呢,嗯?我現在是什麼樣兒你不知道?夾著尾巴顧自己都還嫌不夠,你給我惹人命,你要我死啊你!”
吳良輔真是要氣死了。宮裡宮外,沒一個給他省事的。他就像一個陀螺,天天圍著皇宮在轉,哪天停下,他就要死了。這個位置,是他千辛萬苦才爬上來的,上下里外,四面八方,到處都有眼睛在盯著它,他可不想為了不相干的人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