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婿,須得一個知禮和順的,待你我百年之後,素姐方才不至被欺負了去。”
林老安人想的卻是:“不是他們,難道要尋莊稼漢?一朵嬌花似的女兒,也只有配個斯文人方好。沒了吳二郎,上哪裡尋個斯文人肯做贅婿的呢?”
老兩口商議畢,也央了中人,也寫了契書。程老太公因想,吳家自有大郎延續香火,自家女兒又不頂大用,須要個男子相伴一生給她倚仗,便要立一個死契。這契書與程謙立的就不一樣,沒個年限的,乃是一輩子的事兒。
吳家兄弟猶豫許久,想拿喬,卻也耗不下去——家裡已經揭不開鍋了。
就這麼定了契書,往衙裡備了案。吳二郎自入贅之後,亦改姓程,把絹羅衫替了粗布衣,不必吃糠咽菜,細米白麵管夠,閒時還能看程老太公之藏書,又有娘子塞他零花錢為岳家巡看鋪子還有孝敬。除開林老安人略厲害,程老太公卻極講理,素姐又實是個溫柔淑女。日子過得比在家舒服了何止百倍?
只是吳二郎這贅婿做得極沒職業道德,早忘了快要餓死時發的願“但助我過這一關,必有厚報”。快要餓死時拿臉換飯吃,吃飽了又覺得做贅婿不好。時人是鄙視贅婿,他也頗聽了幾句不好聽的。真有信義的,就一路做下去。真有骨氣的,就離了岳家。吳二郎卻做了一件讓人瞠目的事情——他拿著岳家的錢,在外頭包了個賣唱的。
那一年程老太公做壽,也熱熱鬧鬧弄了兩三個唱的來,也擺了幾桌酒席,可恨內裡有個賣唱女,把勾魂眼往吳二郎身上一溜,勾出了吳二郎三魂七魄來。也是孽緣,後幾日吳二郎往外頭收賬,過一酒樓,又遇這賣唱的。賣唱女,顏色但好些,便免不得被揩些油水,又演出一場英雄救美的好戲來。
吳二郎被賣唱女子幾句:“得郎相救,奴奴感激不盡。”弄得飄飄然起來,稀裡糊塗就收了人家繡帕。次日他又出門,賣唱女等在巷口,又與他果子吃。一來二去,兩人便成其好事,吳二郎手上也有幾個私房了,便出錢在江州城裡賃了間院子與這賣唱女子住,居然也置起外宅來了。
這賣唱女子極有風情,倚他吃飯,自把他捧得似個英雄。家中素姐雖對他好,奈何吳二郎總覺得抬不起頭來,彷彿連看門掃地的僕役都瞧不起他似的。只恨他現在還要倚著岳家吃飯,不得與賣唱女子長相廝守。
沒多久,素姐生下女兒,彼時家中略失望,為這女兒取名招弟,盼著素姐能再得一子。然素姐卻始終沒有喜信,倒是外頭賣唱的給吳二郎生了個兒子,算起來,還真是秀英的弟弟了。
女人生了兒子,就打起了小算盤,勒逼著吳二郎把母子接程序家去:“奴敬她為主,只把她當親姐姐侍奉,哥兒總是你兒子,姐姐……豈不正缺一個兒子?哪家兒子,也只是大娘的兒子。”
吳二郎亦想自己一家骨肉團聚,且對男人而言,兒子總是更重要的——傳宗接代是大事。素姐生的兒子必要姓程,這一個,許能姓吳呢?又思素姐素來柔弱,極好說話。只要素姐答應了,一同去求太公安人,事情多半能成。說辭他都想好了:“總是招弟的兄弟,抱了來,只作個引子,素姐見了,許就能生兒子了呢?”
卻不想程老太公與林老安人卻不是吃素的!程老太公還虎著臉,林老安人先暴跳如雷了:“招你來可不是為了給你養野種的!”林老安人原也是富人家閨女,嫁與程老太公也是富貴娘子,教養本是不壞的,這回是真被氣得狠了,且自此之後,兇悍之性就越來越顯。
素姐還未如何,程老太公先動了,他也不與上門女婿磨牙,只管拿了人,往衙裡一送。賣唱女聽說“須得到衙裡立個文書,說分明瞭”,還道程太公是為了不令親外孫吃虧要往衙裡立書講分家產的事。
暗想這程家果然好說話,這是要接她進去享福,想了許多應對的話,暗想就是眼下應下了不分家產又如何?兒子是我生的,兩個老東西去了,夫是我的、兒是我的,程家一嬌弱娘子如何能與我比?只是程老太公一雙利眼,她繞不過去,眼下須得應下了,不過是虛應一回故事,先得進了門,萬事才好說。否則吳二郎並不掌家中銀錢,她在家外,日子是比不得程宅富貴的,故而與吳二郎兩個居然應了“偷奸”以證兒子是吳二郎的。
既有男子休妻,就有岳家請贅婿滾蛋。姦夫淫│婦自己都認了,還有甚好說的?程老太公在衙門裡當場翻臉,與吳家解了契,只許吳二郎穿著隨身衣裳趕了出去。這一對兒野鴛鴦還一頭霧水呢,就什麼都沒了。賣唱的一看勢頭不好,孩子丟與吳二郎,自謀生路去了。她原在賤籍,行院裡常有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