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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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人家,就好像是有意隱居於此一樣。他們常年都是自給自足,根本不需要外界的任何物資,所以才能在這饑荒的時候,除了養活了他們那一大家子的ren口,還用五斗米將我買下來,當長工。在祝家莊裡,我什麼活都要幹,砍柴擔水,還是打掃院落,只要有事情做,我就必須一馬當先,只因為我籤的是死約,與其他的那些下人不同。
在祝家莊的前兩年裡,我學會了很多活計。常年被請來修葺房子的木匠師傅,在我跟了他一陣之後,就再也沒有來過,因為我已經將他的活計學到了手;還有那修鍋子的張大哥,管理花草的李師傅,無一不是在被我跟在pi股後面幫忙之後,被祝老爺永遠的拒之門外了。我知道他們都會怨我,但是為了生活得更好,我只能選擇聽從祝老爺的話,什麼都去學。還好,我算得上是聰明的。
即使我很聰明,但唯有一樣,我怎麼也學不會,那就是詩文,我壓根就大字不識一個,這也是勉強不來的。
偌大的一個祝家莊裡,只有兩房夫人,大夫人和二夫人。據我所知,大夫人是祝老爺的原配,曾經同甘共苦,但卻沒有子嗣,而二夫人,是大夫人的妹妹,比她足足小了十歲。如今,二夫人也只有一個女兒,祝氏顏月,比我還小了四歲。
在小姐七歲的時候,我被老爺派去當小姐的伴讀。我想祝老爺的本意,是準備讓我去偷師的吧,跟從前一樣,是覺著以我的聰明,完全也可以在一年半載之內,將教書先生的活計給搶過來,然後又可以省下一個人的工錢。只是,我真的不適合詩文,不像顏月小姐,短短一年之內,可以讓先生讚歎‘悟比天人’。對我,先生最多說一句,朽木不可雕也。
縱是被罵,我也覺得很開心,因為小姐很開心。我只是一介下人,我的心情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只要小姐開心就好,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就成了我全部的心態。
記得那年在小姐處,還不是我第一次見到小姐,最早見到小姐,是在剛來祝府的那一陣。
那時的我剛被父親賣了。
記得在逃荒的路上,他毅然賣掉了兩個妹妹換取食物時,總是對我說:“孩子,你是我們周家的子嗣,再怎麼樣,我們也不會讓你餓著。”
但是,不久之後,他還是將我賣了,換了五斗米,連最後一面都沒讓我見,只是誑我說祝府裡有周家的親戚,就悄悄的帶著那些換來的米,走了。
當我知道事實的時候,我想過逃跑,而且真的這麼做了,一次有一次的逃跑。但是卻一次次被逮了回來,然後被那些人關在柴房裡,不給飯吃。餓得慌的時候,我有想過馬上去死,但是又捨不得這麼輕易地就離開人世。
記得,那天夜裡,柴房的門突然開了,從門外照進來的是一道長長的影子。說到底,我還是不想死,所以不顧一切的衝著門口的人磕頭,請求放我走,讓我去找父親母親。既然逃不了,那麼求他們放過我總是可以一試的,雖然我也知道這機會並不大。
但是,那時候,人影靠近了,我只看到了一個白饅頭,冷的。是透過一隻小小的手臂遞給我的。這時,我才發現,來人只比跪著的我高那麼一點點,還是個小女孩。
只聽她開口道:“哥哥,你吃點東西吧,不要總想著逃走了。我聽父親說過,外面正在鬧饑荒,你一個人逃走了也會餓死的。”這說話的聲音是稚嫩的,但是卻是條理分明,句句在理。
“你是誰?”我愣愣地接過了饅頭,看著她。
“我叫顏月,祝顏月。”小女孩說著,彎著嘴笑了。
“謝謝。”我手捧著白饅頭,一口yao下去,似是yao著沙一般。連一個這麼小的女娃都知道,出去了是活不下去的,為什麼我卻沒有想到?父親,在這裡,我的確是不會捱餓,只是再不能一家人團聚了。也許我還會是周家最後活下去的一個子嗣,但mai身工又何談後人?
從那之後,我聽話了,老實了,祝老爺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讓我學什麼,我就學什麼。
所以才有了十三歲那年,與顏月小姐的再次見面。如果我一直都只是一個普通的長工,又如何能跨進內院小姐的住處?
未完,下章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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