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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浪的劍,是來自地獄的魔劍!他的劍下,從不留活口!
然而,朱恨趕到時,只見那白衣魅顏,就站在那血蘆花下,手中的劍,在夕陽下,閃著噬血的寒光。
他的岳父倒在地上,睜大了雙眼,到死也不願意相信那奪魂一劍的魅力!
他的妻子眼看著父親倒下,理智在瞬間便已喪失,提刀砍向那貌美如仙,心如修羅的白衣少年。
少年的劍光劃過,寒光如電,不容人眨眼的功夫,潔白的蘆花,已被鮮血染紅。
在夕陽下,映出一抹豔麗與淒涼。
妻子臨終前一句話,“記住這血蘆花!”
他又怎能忘?
雖然他的雙眼瞎了,可是,他的心中,他的腦海中,永不忘血蘆花!多少年了,血蘆花一直在他眼前飄飛。
仇恨令得他的容顏訊速蒼老。年僅四十的他,看上去,就好像有六十多歲的小老頭一般,歲月用仇恨在他臉上,刻下了風霜的痕跡。
他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
女兒叫朱珠,自從三年前,她的母親,死在血蘆花下,她的父親瞎了雙眼之後,年僅十三歲的她,便挑起了家的重擔,一個女孩子家,靠著一點刺繡的本事,賺點小錢,艱難的維持著家的生計。轉眼,已過了三年。她已從一個十三歲的稚兒,長成一個十六歲的花樣少女。
兒子朱凌風,大家都喊他小弟,今年只有七歲,可憐的小弟,因為父親的仇恨,所以,被迫每天最少有三分之一的時間要扎馬步練功夫,幸好老爹瞎了眼睛,小弟總有機會偷偷溜出去玩。
那髒兮兮的臉上,一雙明亮的眼睛,閃著亮光,眼看老爹坐在椅子上打盹,眼珠子轉了轉,捏手捏腳的移向院子外面。
原本扒在地上懶洋洋的曬著冬日暖陽的小狗,忽然豎起了狗耳朵,睜開了狗眼睛,瞄了瞄小弟,發出幾聲嗚嗚的叫聲。
兄弟,你偷偷溜出去玩兒,怎能落下你的狗哥們呢?別忘了,咱倆可是一起玩到大的哥們啊。
小弟嚇得頭皮一麻,豎起食指,置於嘴邊,做了個禁聲的動作。
小狗一骨碌站了起來,前爪子向前伸去,後爪子後蹬了蹬,彎了彎小腰兒,伸了個懶腰,然後,撒起蹄子,輕快的跑到小弟身邊,很狗模狗樣的伸長了舌頭,抖動著。
小弟輕輕敲了敲小狗的頭,帶著小狗,捏手捏腳的出了籬笆。
走出大老遠,一人一狗撒歡兒亂蹦達,小弟歡笑著,跳躍著。
朱珠從屋內出來,只見老爹在打盹,而小弟和旺財卻不知去向,只好嘆口氣,拿了一件衣服,披在老爹的身上。
她的手上,拿著她繡好的帕子,準備拿到市集去賣。看著空空如也的院子,知道頑皮的小弟,又悄悄的跑了出去,也就不忍心叫醒父親,只怕父親醒來,察覺小弟不在,又要氣惱,於是,把所有能保暖的物件拿了出來,披在朱恨身邊,幫著禦寒。
只盼貪玩的小弟能趕在朱恨醒來之前回家。
撒開小腿兒,歡快的跳躍於野外林間的小弟,玩瘋了的歡呼著,拿著幾天前在蘆花岸巧遇何姐姐時,何姐姐身邊一個叫凌霜的姐姐送給他的小竹劍,帶著小狗旺財,四處“行俠仗義”去了。
據他自己所說,他是俠客,行俠仗義,見義勇為,救過不少被丁家九少爺欺負的小夥伴。
只可惜,被他救過的小夥伴沒有一個願意和他玩的,只因惡少警告過他們,如果誰敢和小弟玩,誰就是他們的敵人,沒有人敢招惹丁九少,所以,村裡的孩子們都不願意跟小弟玩,誰也不願意捱揍。
雖然小弟發誓,再也不幫這些可憐的孩子,可是,每回看到有小朋友被欺負,他又忍不住要上前幫助那些小朋友。
這會小弟逛到一條街道上,聞著客棧內飄來的酒菜香味,想像著自己在那客棧內坐著,像說書先生說的俠客那樣,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滋味。
想著想著,口水便叭嗒一聲,從口角滑落。
不遠處,幾個小男孩在玩彈石子,耍得正歡,小弟終究是孩子,很快便被吸引了,帶著旺財,走向那些小男孩。
一小馬,駝著一個約摸十歲左右的小胖公子,身後浩浩蕩蕩的跟著數十個家丁,大搖大擺的走了過來,小胖公子神氣活現的停在玩彈石子的小朋友身邊,拿出身上漂亮的陶瓷燒製的小圓球,炫耀的道:“看見沒,我這可是上等白玉瓷彈珠。”
小男孩們一臉羨慕的看著那晶瑩如玉的白玉瓷彈珠。
小胖公子眼珠子轉了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