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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再找其他男人,只要我忘了他,我就跟別的女人結婚,讓她給你生個大胖小子。”
她很和藹的笑著對我說:“嗯,就算你再找個男人,媽也不說你了!好孩子,明天出去找工作吧!”
我重重的點頭,跟她說:“好!”
很快我又找到一份工作,生活也回到了正軌,只是夜深的時候還是會想到他,但是已經不恨他了。
我媽看我完全走出陰影了,也就回家了,回家之前還託人給我安排了幾次相親。她說我找男人他們也都會支援,但是心裡還是希望我能找個女的,結婚生子吧。
可是我的心已經隨著他的離開死了,再也愛不了別的女人,至少最近這些年是不能了。
安排幾次沒有結果之後,她也就不再幫我找了,說什麼都隨我。
其實同性戀這種事,沒承認之前總覺得承認之後會被很多人看不起,會受到歧視。但是真的承認之後,卻發現跟之前也沒什麼不同。除了家裡的人外,很少有人會在意這些事情,頂多把這當成茶餘飯後的談資罷了。
至於那偶爾飄來的異樣眼光,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
方祥到法國一年之後就結婚了,對方是一個長的很漂亮的法國女人。他們很幸福,雖然方祥愛不了她,但是跟她卻像親密的朋友一樣,家庭相處的很融洽。我打心底替他感到高興。
他問我以後打算怎麼辦,我說我也不知道,就這樣過著吧。如果以後遇到合適的女人,就結婚。只是現在沒打算,心裡還是被吳朔霸佔著,騰不出地方給別人。
他的前男友找過我,問方祥過的怎麼樣。他跟我說他結婚之後才發現心中最愛的還是他,根本不愛他的老婆。
我只是告訴他方祥過的很好,沒有將他去哪還有他的聯絡方式給他,我想方祥現在應該也不需要了。他現在過的很好,我不希望他再去打擾他,畢竟當初說分開的是他。
日子就這樣平淡的過著,我偶爾會想,這輩子也許再也見不到吳朔了。不過他一直在我的心裡,從沒離開過。
☆、尾記
轉眼離吳朔離開已經快三年了,他走的時候是冬天,現在已是深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