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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還不如回家抱著老婆睡覺。
作者有話要說:
☆、瘋狂的痴戀
孟旭一直說他家裡是宰豬的,但事實上他的出身比誰都嚇人。爺爺,爸爸,哥哥都是軍人,放在古代那活脫脫就是楊家將的翻版,一門忠烈。孟老爺子六十歲得了孟旭這個小孫子,自然是寶貝的不得了,從小就寵著慣著,讓孟旭活脫脫成長成一個混世魔王。
軍區大院裡的孩子誰都不服誰,你以為你爺爺是元帥你就想當老大?開玩笑,先把我們打趴下再說!孟旭因為爺爺的級別太高,從小沒少捱揍,當然,最後他都有揍回去。開始老爺子就當小孩子鬧著玩,沒當回事,直到孟旭十五歲差點把市長兒子打死,老爺子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管不得孫子同不同意直接把人扔進了部隊。
老爺子檢討下了自己對孫子的溺愛,硬是狠下心三五年沒過問孫子的死活,等到他終於挺不住打聽孫子近況的時候,他家寶貝孫子已經進了特種部隊。
孟旭根正苗紅,家世顯赫,但是,那不是孟旭。
“我,是人屠。”
孟旭遇到秦未的時候,他還是一名特種兵,保護秦未那是組織派給他的任務。他聽上面說秦未因為遭到未知人士的襲擊,所以需要一個靠譜的保鏢。
至於什麼未知人士和什麼襲擊,孟旭是什麼都沒遇到,倒是被秦未拐騙進了這個變態的集團。可是他不得不承認,遇到秦未,遇到那幾個變態,他才知道,之前那二十年真是白活了!這才是他想過的生活。
老爺子知道自己孫子做了逃兵,氣的直接進了醫院,之後就再也沒出來過。孟旭在墳前跪了三天,然後就和孟家脫離了關係,反正那個家也沒了他的親人。
孟旭第一次見到林淺白是在醫院,那個時候她還叫蘇末。十六歲的孩子,一張精緻的面容,眼神卻空洞的可怕。
秦未拉過椅子,“末末,這是孟旭,我的保鏢。”林淺白抬眼看他,口氣不善的問:“你來幹什麼?”秦未扯了扯唇角,無奈的說:“在我面前,你可以不必這麼偽裝自己。”林淺白冷哼一聲,“只有在你面前,我才要保護好自己。”秦未有些苦惱,他是真的想示好。“你不是說要這個孩子麼?”孟旭一驚,她懷孕了?“被我爸打了一頓,小產了。”哪個女人聽到自己孩子沒了的時候都不會像她這麼冷靜吧?那時候孟旭不知道在這個十六歲的女孩子身上發生過什麼,他只覺得,這個孩子,真不可愛。
後來他從連修那得知事情始末的時候,真是想狠狠揍那男人一頓,不因為他曾經丟下她,而是因為他殺了她。
顧靖川,親手殺了蘇末。
孟旭沒見過蘇末,他只聽秦未偶爾說起,“蘇末啊,真是世上最好的女孩子了,便宜顧靖川有那麼好的女朋友。我記得她笑起來很好看,看她笑自己也覺得很高興。小白她啊,可一點也可愛。”因為沒見過,所以心生幻想。孟旭時常會看著林淺白幻想著蘇末是什麼樣子,這愛戀來得太快,太沒道理。
孟旭二十四歲生日那天,林淺白因為在外地查賬沒來得及參加,回來的匆忙也忘記準備禮物。
“你想要什麼?”指尖的火星一點一點的閃著,菸圈慢慢變大,然後消散。
孟旭不知道自己和林淺白算是感情好還是不好,自己每日跟著秦未,很少和她見面,錯過生日也不是什麼大事,沒想到她竟然還專門來店裡找他。鬼使神差的,他說:“我想要個蘇末。”說出來他就後悔了,他知道林淺白的性子,提起蘇末不死也是半殘。可是他沒想到,林淺白只是轉身走了,沒一會兒他就收到了她的簡訊。
【明天來家裡接我。】
第二天,他看到了蘇末。
秦未說的沒錯,那是世上最美好的女人。
不施粉黛,眸中含笑,總是微楊的唇角,任誰見了心裡都會舒暢。
“我們去哪?”有朝氣,有活力,有溫度。“你想看電影嗎?今天有剛上映的片子。還是,去約會聖地遊樂場?”孟旭半晌沒有反應,蘇末伸出手在他面前晃晃,“孟旭,你怎麼呆呆的?是不是見我漂亮不會說話了。”說的對極了!他就是不會說話了!
“我去哪都行。”
蘇末嘟起嘴,“去哪都行?那我們去鬼屋還不好?聽說你怕鬼。”孟旭不屑的嗤笑,“誰怕鬼,老子可是上過戰場的人!”蘇末頓時星星眼,女孩子大多都有英雄情結,“真的嘛?你去哪裡打過仗啊?”
“好漢不提當年勇,你剛說想看電影是麼?”
“嗯嗯,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