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游雲中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雖然他們很談得來,相處也很容易,但最重要的一點——床上的交流——卻遠沒有在一起喝酒、胡鬧時那樣酣暢。
在床上,楊津不會讓他疼,但也很難讓他爽,在屈指可數的兩次床事裡,他硬起來的次數完全為零。
——不對,第一次的時候好像硬了吧?
林雨不確定地回想。
當他下定決心跟上一個可以稱之為男友的渣滓徹底分手的時候,他把剛剛認識的楊津叫出來聽他吐槽。那一晚,或許是酒精的刺激,或許是他原本就想要自暴自棄,總之,他們不知怎麼就來了情緒,去了賓館,滾上了床。
——是了,他一直把楊津當成避風港。
——可現在,這個避風港卻成了私人領地。
林雨忽地明悟。
當然,就算這處避風港有了法律歸屬,也並不代表著他不可以繼續涉足。狗改不了吃|屎,貓改不了偷腥,就楊津那尿性,絕不會因為領了一張結婚證就浪子回頭。
但他也不是沒人要的滯銷貨,他長得不錯,身材更是不錯,年紀也不算大,隨便往哪個gay吧一坐就能勾走一打炮|友,實在犯不著和一個女人爭搶男人。
更何況,那個男人根本不值得他去爭搶,他對他也不是多麼捨不得、離不開。
他喜歡他,但更傾向於欣賞,遠談不上愛。
愛這種東西,他早就已經不去奢望,也不稀罕了。
林雨很瞭解自己,也清楚問題所在。
但心情,還是不好。
當天晚上,林雨決定放縱一下心情,於是他關掉只寫了不到500字的文件,離開家,去了城北的一間酒吧。
這是一間同志酒吧,來此的客人雖然有男有女,但裡面絕大部分人都是gay或者les。老闆夫妻就是一對同婚男女——男的是gay,女的是les,兩人在法律上是夫妻,實際上卻只是合作伙伴,各有各的伴侶。
林雨跟酒吧老闆並不認識,但和吧檯的調酒師“駱駝”卻十分熟悉。林雨不知道駱駝的真名叫什麼,只知道他的網名和酒吧裡的綽號都叫駱駝,而駱駝也只知道林雨在同志圈裡的網名“雨霖鈴”,像圈子裡的人那樣叫他小雨。
駱駝並不是gay,他只是為了酒吧裡的工資才在這裡工作,反正出入這間酒吧的同志基本都是白領這一階層的,會鬧事的人極少,而駱駝本身的容貌也實在不吸引人,想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