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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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至今,折磨凌淺至今。它們是不是就是註定了擺不脫的,就算甘心從今以後為範宜景一個人嚮往光芒也不可以嗎?
「你這樣,範、範學長不會原諒你的!」彭斯被嚇哭了,他沒有想到凌淺瘋起來是這麼如同野獸,根本不再像是個人了。
「他說過,你是個好人。你從來不隨便傷害誰……所以他才喜歡你的。」
「範宜景?」
範宜景在晚餐時分,下樓扔垃圾的時候,被一箇中年男人低聲叫住了。
他經常在這個鐘點被公寓物管的管理員叫住,他以為又是那個機車的死歐吉桑。
照舊是頭也不回地不耐煩回答道:「大叔!我垃圾分類扔的啦,每次都要念,念多少次才夠。我又不是那些小孩子,知道要分開扔的啦!」
「抱歉,打擾了,我是凌淺的製作人。」中年男人拿出名片遞給他,語速極快地告訴他,「他現在可能在做極度危險的事……你現在跟我一起去找他好嗎?」
「他,去做什麼事了?」範宜景立刻轉身,擔心地問。「對不起,我以為你是其他人。」
舒承明卻不想跟他多耽擱一分鐘,希望他現在馬上能找到凌淺,陪在凌淺身邊,不讓凌淺做傻事。「是有關他父母親的事。」
範宜景回頭,美麗的臉定格在空氣中,僵住了很久。
這天,範宜景終於曉得了凌淺是怎麼出生、怎麼長大的,曉得了他為什麼從來都不會發自真心的笑,為什麼要對外人隱瞞那麼多,將所有心傷都留給自己。
舒承明以一個事件旁觀者的身份將那些過去講給範宜景聽。
多年前,凌淺的母親凌嘉琦是個身居一線的爆紅歌手。那個時候的唱片業競爭不太激烈,如果一個歌手竄紅,勢必是幾十年的走紅時間,唱片公司在簽約之時,都會極度注視歌手們為公司賺錢的年限。公司花下重金,在辛苦培養凌嘉琦才走紅到第五年的時候,凌嘉琦要與公司解約,因為她真心喜歡上了公司一位默默無名的填詞人,想要馬上歇唱去跟男人結婚,與那個男人過平凡人的生活。
但是公司卻無論如何都緊咬住不放人,凌嘉琦故意違約的話要賠付天價數目的違約金,這使得後來,年少衝動的凌嘉琦跟那位填詞人做了類似私奔的事情,但是不久就被唱片公司追回,有狠毒的公司高層想出用控告那位填詞人「強姦罪」的手段來逼迫凌嘉琦為公司唱下去。
凌嘉琦個性倔強,無論如何都不肯答應公司的條件,直到公司方面真的用殺雞取卵的方法控告了凌淺的父親。
他們向警方透露凌嘉琦在未成年的情況下就與那個男人發生性關係,並且生下凌淺的事實,搞得那個男人去坐牢,一坐就是十年的漫長時間,凌嘉琦的精神就此失常。剛開始,還是勉強按照合約規定為公司唱了幾年,但是後來精神狀況實在是不夠良好,才被公司徹底放棄。
這一系列事件給凌淺的童年留下了極大的陰影。事發後,凌嘉琦害怕地將自己的兒子藏了起來,沒有人可以接近凌淺。
舒承明曾多次向凌淺解釋,他的父母親是在真正相愛的情況下生下他的,他根本不是什麼強姦犯的兒子,但是凌淺根本不信。因為凌淺的父親曾在出獄後同他們母子生活過一段時間,但是終於是因為不堪壓力,不願面對總是精神失常的愛人,寧願將他們的相處停在最初的那些美好回憶中,就那樣離他們而去了。
所以,凌淺就更加認定自己的父親就是個不負責任的強姦犯,憤恨地將自己成長過程中的所有悲傷,發生在母親身上的悲劇全都歸咎於那個男人,終日自卑地生活在愛與恨的煎熬中……
範宜景在暮色初降的T大網球場上,見到凌淺一個人蹲在空地上的瑟縮身影……
他好像一隻受到傷害後,再也不能桀驚不馴的野貓。兀自抱住自己的雙腿,孤立無援地在地上縮作一團,身體不住地在打顫。
周圍照相機的殘骸零件摔了一地。他最後還是沒有砸彭斯的手,沒有對彭斯做出任何傷害地放彭斯走了。因為那似乎不是彭斯的錯,是他的錯,他不能好好守護自己愛的人。
是他太懦弱了。
他這樣傷心地責備著自己,害怕地想:明天,明天範宜景就知道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了。那今晚可不可以一直這樣黑下去,不要天亮。
生平第一次,怕黑的他喜歡了黑夜,期盼黑夜不要走,因為他不想失去範宜景。
從小學,國中,再到高中,他連一個朋友都沒有,沒有人敢跟他多說一句話。是在上大學的時候,他遇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