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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然後還腆著一張臉跑來和他商量鄉間體驗生活什麼的。
他林加玷肯定是當時吃了迷魂藥了,所以才會一時頭疼腦熱的答應了。
他知道是個偏僻的山間,可他沒有想到的是,竟然這麼偏僻,這不,都走了兩個多小時了,竟然連一個人影兒都沒的。
“就剛才的那種速度的話,應該再走兩個小時就差不多了。”曾晟顯然不知道林加玷的在想些什麼,只是盡職盡責的回答林加玷的問題。他卻不知道,林加玷聽到這個他的回答後想要吐血的表情。
看著前面傻大個麻利的動作,林加玷絕對不會承認他嫉妒人這麼好的體力了。他在後面氣喘吁吁的追,那傢伙拿著這麼多的東西竟然還能走的飛快,這簡直……太不公平了有木有?
對於傻大個這個稱呼,是林加玷剛剛才給曾晟的定義,誰叫他長這麼高的?長這麼高就是傻大個!
其實曾晟只能算是體態修長,一米八一的身高並不能算是很高,但相對於只有一七二的林加玷來說,卻是真真的挺高的了。
而身高一直都是林加玷心裡的硬傷,明明他家老爸一八八,老媽也有一七五,可到了他這裡,竟然從他十五歲是上了一七二就再也沒有往上面竄過一點點。
林加玷經常懷疑自己是不是父母撿回來的,若不是撿回來的,為嘛他的身高這麼矮?不過據說他的長相很像爺爺奶奶的綜合體,所以這個疑惑也就不了了之。
在林加玷腳下的草差不多快被踩死完的時候,兩個人終於見到了人煙,說是人煙,只是這條路終於大了那麼一點而已。
不過,這也夠林加玷興奮的了。終於要解放了!跟這個大木頭一起走路真是太無趣了。其實林加玷就是怨念於他的多次搭訕被忽略,於是,他就怨上了那個摸不著頭腦的曾晟。
其實曾晟並不是不想回答林加玷的問題,只是林加玷的問題太過於古怪,當他反應過來的時候,林加玷的問題又換成了另一個。
於是,每一個問題都錯過了回答的時機。
在太陽落山之前,兩個人終於來到了一個藏在山林中的小村莊。說小,這裡最多隻有十幾戶人家,此時正是傍晚時分,農人也都回到了家中,各家各戶炊煙裊裊,在夕陽的餘暉之下,顯得格外溫馨寧和。
但林加玷顯然並不懂得如何欣賞這美麗的景色。他現在只想要好好休息一下,此時他背上的衣服差不多全都被汗水打溼了。
作為一個講究的大少爺,他當然不會允許自己身上瀰漫著汗臭味。所以,林加玷此時除了想要休息以外,最想要做的就是好好洗一個熱水澡。
曾晟顯然不知道這個他眼中漂亮的城裡人在想什麼,只是盡職的把林加玷帶到了目的地。
“大伯!俺把人帶回來了!”在村裡最大的一戶人家門外,曾晟放下手中的行李,用袖子擦了擦臉上的薄汗,聲音中氣十足。
林加玷黑線,這個傢伙真土,還用袖子擦汗,髒死了!
曾晟喊的大伯叫林翰,是這個村子的村長,雖然喊的是大伯,但其實兩人並沒有血緣關係,曾晟的父親和林翰算是拜把子兄弟,所以喊他大伯也算是在理。
林翰是林加玷的親大伯,是林加玷的父親的親哥哥,當時林家的也算是一個大家,林翰是當時大家看好的林家繼承人,林翰繼承林家也是眾望所歸,但不知為何,在林翰二十五歲時神秘失蹤了。
找尋三年無果,林家的擔子便落在了當時僅二十歲的林父林燁肩上。當時的林燁算得上是知名的紈絝子弟,大家皆不看好。哪知僅僅幾年,林家便在他的手裡壯大,資產漲了三倍不止。
而他們是如何找到林翰這個大哥的,這個就要從林燁夫妻的各種惡趣味說起了。
某一次他們兩個突發奇想要去野外郊遊,結果不負眾望的——迷路了。更奇葩的是,那兩個傢伙迷路了還不知道要退回去,一直往深山走,於是,到了某個小山村,正好就看到了某個許久不見的無良親人。
那叫一個無語凝噎。
所以,現在,林家夫婦就更無良的把自家所謂不成器的兒子扔到這裡來讓從來沒有見過的大伯這裡還體驗一下生活,順便好好□一下。
其中各種糾結,林加玷自然是不知道的,他知道的只是他不知從哪裡冒出一個大伯,然後他就被他的無良父母給送到了這個鳥不拉屎的地方來了。
門‘吱嘎’一聲開了,一個黑不溜秋的人影拿著一把亮閃閃的菜刀忽的衝了出來,那刀上,如果林加玷沒有看錯的話,還有紅紅的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