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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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今天李默依然沒有回來。
我扒開冰箱,難過地發現,偌大的冰箱裡孤零零地散落著幾隻空果汁瓶。
在李默家裡翻箱倒櫃地找了老半天,只從李默前天回家的時候換下來的那件破破爛爛的牛仔褲屁股袋裡發現了一張本地可流通的貨幣——也就是俗稱的RMB。粉紅色,上面有一個毛爺爺頭像的那種。
這種貨幣名叫“一百塊”,李默教過我。
這張名叫“一百塊”的貨幣可以買些吃的,以我的食量而言,一百塊的購買力只夠我吃兩頓。
鬱悶地摸起床頭櫃上的舊電話,我給李默撥了個手機過去。
一陣極有規律的滴滴聲後,電話接通了。
然後我聽到了最近經常聽到的那種急促的喘息聲。我知道李默又在和別的地球雄性進行那種毫無意義,卻能夠為我們賺得到錢的□活動了。通常這個時候,李默都不會接我的電話。於是我懷疑,那邊接通李默手機的是他那邊另外一個地球雄性人類。
於是我十分乾脆地開門見山道:“喂~!叫李默接電話。”
前面那個“喂”字,李默教過我,是打電話接通之後必須要說的一個語氣詞,沒什麼實際意義,卻必不可少。因為“所有人都他媽的這麼說”!
我隱約聽見有人大聲道:“喲,傑森這小婊|子居然還偷偷養著小情人!行啊你!聲音挺嫩的!要不把他也叫出來給哥幾個玩玩,怎麼樣傑森,哥給你雙倍價?”
電話那頭響起一陣嘈雜的大笑聲。
隱約有李默氣息不穩的怒罵:“你他孃的少這麼多廢話,把手機給我掛了!那是我鄰居!!!”
我識趣地提前結束通話電話,並不再奢求李默今天能回來給我做晚飯。
他找著活兒乾的是很,一般都會在深夜或者次日清晨才能回來;那個時候他已經疲憊了,一進門就撲上床,倒頭就睡。所以我的飲食問題根本不能指望他,可是我又處在最為關鍵的生長期,如果能量攝入不足,就會嚴重影響到我的基本能力。
於是我嘆了口氣,揣上那一百塊錢,決定出門湊合一頓。
李默在家的時候從不允許我出去吃飯。
一是因為我飯量大得有些嚇人,他怕我出去以後嚇著別人;二是外面的飯太貴,李默負擔不起,而我在外面也從未吃飽過。
蘭城雖然不是魔都京城那樣的一線大城市,物價沒有那麼令人咋舌,可是它的“消費水平”依舊很高。李默說,他累死累活精盡人亡賺回來的錢都不一定能養活我。其實李默完全可以把我丟去一個叫做“警察局”或者是“派出所”的地方,然後繼續過他一個人的逍遙日子。可是誰叫他那天把我當成了小偷,並且順手抄起一隻暖瓶兜頭就把剛從蛋殼內託生出來的我砸了個腦震盪。
不管依照地球上的法律還是宇宙公約,李默對我做出這種事,我完全有理由賴在他家裡要求他照看我,直到我的大腦發育完好。
當然,其實當初李默砸在我腦門上的那個豁口已經好了,腦震盪後遺症也隨著我的生長發育消失了。大概是出於習慣,或者是憐憫——李默一直認為,缺乏地球常識的我是被他一暖瓶砸傻的——李默居然一直養了我兩年,並且絲毫沒有將我從他家裡趕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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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扯遠了。
話說我揣著那一百塊錢,摸黑下了樓,並迅速穿過一條冷清的小街,走過一個堆滿了垃圾雜物的小過道,從一片破舊的樓房中鑽了出去,站在了一條主營各色吃食、街邊擺滿了各式“地攤”的小街道上。
以宇宙標準來看,這條街道真是集“髒、亂、差”為一體。
在我的飛船拋錨之前,或者說在我還未降臨到這個偏僻的星球上之前,這樣髒兮兮亂糟糟的“進食”環境我做夢都想象不到。可我現在完全依靠李默的接濟過活,連填飽肚子都很困難,更別說挑剔環境了。
我也曾考慮過跟李默一起出去“工作”,但當我對李默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他當場就把我推下了沙發。
我手裡捧著的一次性泡麵盒包括泡麵盒裡滾燙的湯汁直接扣到了我臉上。我被燙得慘叫,李默卻罕見地沒有安慰我,而是帶著一種莫名的“憤怒”情緒衝上來又在我小腿上補了一腳。
那一腳踢得我好長時間都沒緩過氣來,只覺得那條腿疼得好像已經不是自己的了。
依我看,李默很看不起他自己的工作,而且也看不起他自己。
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