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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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身,笑嘻嘻地,“謝謝父王,謝謝四哥。”
明湛撅著嘴從項圈兒上取下,明菲伸手去接,哪知明湛啪的一聲摔在地上,摔個粉碎。
明菲一臉委屈,眼中包淚,轉頭看鳳景南,鳳景南的臉刷的就黑了,還沒開口訓斥明湛,明湛已經轉身扭嗒扭嗒的扭著屁股跑了。
明淇倒是把自己的玉塞到明菲手裡,笑眯眯地,“何苦呢,不過一塊兒玉,三妹妹就這樣哭天抹淚兒的,沒的讓父王不痛快。來,我的給你吧。今日一塊兒玉,明兒個再想要什麼,直接跟我說,明湛是個小氣的,我卻是大方。只要我有,必然給,只是盼妹妹別這樣眼淚汪汪的,大過年的,多不吉利。”
鳳景南雖然不悅明湛摔玉的行為,不過想他一個啞巴,脾氣古怪些也是有的。倒是明菲,吵吵著要什麼玉呢!不開眼的丫頭惹出這些事端!對身邊內侍道,“明天收拾出十塊兒美玉來給明淇送去。”看向明菲的眼神就不那麼痛快。
明菲雖得了玉,卻也被這玉燙了手。
171、番外明菲之二
懷才不遇是什麼感覺。
只要翻開中國歷史上的詩篇,那些有名氣的;朗朗上口的;多一半是懷才不遇的人寫的。
懷才不遇的人會做出什麼事;似杜甫“朝扣富兒門;暮隨肥馬塵”;似陳子昂“砸琴賣文”,似李白“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明菲是今穿古;她自認比世人多幾千年的見識,幾千年的文化。在無數穿文兒中,哪怕穿成個丫頭;最後也能撈個皇后做。她穿成王爺之女;難道就這樣圈禁於方寸後院兒,每日東家長西家短的過日子麼?關鍵是衛王妃治府極嚴,府內下人舌頭都似短了一截,連東家長西家短都沒的嘮。
她不是沒想過藉著自己“發明”的鉛筆,去外頭開幾間鋪子狠賺一筆,只是才開個頭兒,就被鳳景南皺眉駁了回去,“笑話,堂堂王爺之女,出去拋頭露面從事商賈賤業。你還是好生學學三從四德比較好。”
在王府裡,鳳景南就是天。
魏妃生怕女兒惹怒了丈夫,對明菲勸了又勸。明菲只好息了此念。不過,她覺得哪怕不能出去,也不會影響她才華的發揮,於是,她開始了創作名著的過程。
當選自然是《紅樓》,此書為廣大群眾所鍾愛,女人喜它裡面的情,男人愛它裡面的色,經久流傳,歷久不衰,經過時間的考驗,定能一舉成名。
不過,能寫你也得能刊印發表吧。
對於別人,如明雅,她就沒這個本事。不過,於明菲,這並不算難事。
魏妃得鳳景南的眼緣兒,倆人年輕時自由戀愛,雖然魏妃為側室,鳳景南並不願委屈表妹,在昆明城也給魏妃置一些產業。故此,魏妃手裡的財力雖然比衛王妃差的遠(當然並不是說衛王妃多麼的富婆兒,關鍵是衛王妃除了自己的私房,她還把持著鳳景南的私庫,自然是王府第一富。)不過,魏妃也不窮就是了,外頭莊子鋪子的也有幾間。
有莊有鋪,自然也有往來的奴才僕婢。
明菲先出十來篇,便送到奴才手裡,讓他們結成冊子,在外頭傳賣。
名著的魅力自然不是一般的大,雖然明菲也沒那好記性將全本《紅樓》默出來,不過裡頭大概的詩句情節她是知道的,然後通篇的公子小姐丫頭胭脂,儘管昆明城的書香味兒不如帝都濃,不過《紅樓》卻受到了廣大凡夫俗子書香秀才的擁戴。甚至還有女先兒們排練了成評書,說給各豪門的小姐太太聽。
鳳景南對這些情情愛愛的東西向來沒興趣,不過後來聽說是明菲寫的,險些氣炸了肺,衝到麗人居把明菲一頓臭罵,“孽障孽障!你這沒廉恥的東西!略識得三五個字,就這樣出去丟人現眼!你還有沒有一點兒女兒家的矜持!你寫的是什麼淫詞豔調辱沒祖宗的東西!你還知不知道你是個什麼身份!本王的臉面都被你丟盡了!”
明菲滿腹委屈,辯白道,“父王有沒有仔細看,那麼些詩詞,女兒不覺得有什麼丟人!”若不是魏妃尋死覓活的相攔,鳳景南非動了手不可,就這樣還是怒不可遏的禁了明菲的足,氣不過還到衛王妃處找茬,“你管著這府裡,門禁必要嚴些才好,像明菲這樣往外傳東西,切不可有下回了。”
衛王妃還不知道哪裡事,自然要問個究竟,鳳景南深覺沒臉,簡略的說了。衛王妃差人從側間兒取出一本藍皮書,遞給鳳景南,“是不是這本?”
鳳景南略翻了翻,衛王妃道,“上頭的署名是曹雪芹哪?”
“那個蠢丫頭還知道換個名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