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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記錄了他與莎蘭德之間的談話內容,非常私密,像寫日記一樣。一個老瘋子。在其中兩段談話中,他用了“當“天大惡行”發生後”的字眼,這用語應該是直接借用莎蘭德的說法,卻不清楚影射什麼事件。
畢爾曼寫下了“天大惡行”幾個字。在寄養家庭那幾年?某次遭受攻擊?答案應該就在他手邊這些資料當中。
他翻開莎蘭德十八歲時的精神病學評監報告又讀了一遍,這已是第五或第六遍。他的理解當中一定遺漏了些什麼。他有她小學的筆記節錄,有一份表明莎蘭德的母親無法照顧她的宣誓書,還有她十幾歲時住過的幾個寄養家庭的報告。她十二歲時發生了某件事,逼得她發瘋。
她的傳記中還有其他缺漏。
令他大感意外的是莎蘭德有一個雙胞胎姐妹,在他先前取得的資料中從未提及。天哪,竟然還有一個。不過他怎麼也找不到關於另一個姐妹的下落。
父親不詳,至於母親為何無法照顧她,也未多作解釋。畢爾曼猜想她大概是病了,使得接下來的整個過程就這麼開始,包括在兒童精神病院度過的那段時期。不過現在可以肯定莎蘭德十二三歲時,發生了某件事。天大惡行。是某種創傷。但“天大惡行”有可能是什麼?潘格蘭的筆記裡無跡可循。
最後他終於發現精神病學評監報告中提到的一份附件不見了--是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二日的一份警方報告。從他在社會福利部檔案室複製的副本可以看出,有人手寫在邊緣空白處。當他要求調閱報告,卻被告知檔案蓋有“奉殿下令列為絕密”的章,但他可以向相關的政府部門提出申請。
畢爾曼陷入了困境。事實上,有關一個十二歲小女孩的警方報告被列為機密並不令人意外,或許有各種保護隱私權的原因。但他是莎蘭德的監護人,有權調閱任何與她相關的檔案。取得這樣的報告,為何還得向政府部門提出申請?
但他還是遞出了申請書。兩個月後接獲通知,申請遭到駁回。一份將近十四年前、有關一個如此年輕的女孩的警方報告,究竟有什麼不得了的內容,竟被列為絕密?它又可能對瑞典政府造成什麼威脅?他再度翻看潘格蘭的筆記,試圖從中理出“天大惡行”可能象徵的含義,但找不到線索。一定是潘格蘭與受監護人口頭上討論過,卻始終沒有寫下來。提到“天大惡行”的地方,是在第二本筆記的末尾,或許潘格蘭根本來不及在中風前,對這一連串顯然十分重要的事件作出自己的結論。
潘格蘭從莎蘭德十三歲生日那天起擔任她的受託人,又從她滿十八歲起變成她的監護人,因此“天大惡行”發生不久,莎蘭德被送往兒童精神病院後,他便涉入了。一切來龍去脈他可能都很清楚。畢爾曼又重新翻閱監護局的檔案,這回要找的是由社會福利部為潘格蘭擬定的詳細任務內容。乍看之下,頗令人失望:只有兩頁的背景資料。莎蘭德的母親無法養育女兒,兩個孩子被迫分開,卡米拉·莎蘭德透過社會福利部被安置在一個寄養家庭,莉絲·莎蘭德則被關入聖史蒂芬兒童精神病院。沒有提到替代方案。
為什麼?只有一段神秘的陳述說明:“有監於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二日的事件,社會福利部決定……”接著又再次提到那份列為絕密的警方報告,不過這裡有負責寫報告的警員姓名。
畢爾曼震驚地看著這個名字。那是他熟悉的名字。他確實非常熟悉,而這個發現也讓整件事有了全新的轉變。他還是花了兩個月才取得報告,而且用的方法相當特別。報告共有四十七頁A4大小的紙張,另有十二頁左右的附註,是六年期間陸續補充的。最後是照片和名字。老天哪……不可能。
還有另一個人也有理由和他一樣痛恨莎蘭德。
他有一個盟友了,但卻是他最想不到、最不可能的一個人。一個黑影落在赫敦咖啡館的桌上,驚醒了正在發呆的畢爾曼。他抬起頭,看見一個金髮……巨人,只能這麼形容。他畏縮幾秒鐘後,才恢復鎮定。
那人俯視著他,身高不止兩米一,身材也出奇的壯碩。毋庸置疑,是個健美先生,身上看不到一丁點的肥肉,給人非常驚人的印象。兩側的金髮理平了,只剩頭頂一撮短短的亂髮;有一張鵝蛋形的臉,柔和得怪異,幾乎像個孩子;不過那雙冰藍色的眼珠卻一點也不溫和。他穿著半長的黑色皮夾克、藍色襯衫、黑色褲子,打了黑色領帶。畢爾曼最後才注意到他的手。如果他的其他部位是特大號,這雙手就是超大號。
“畢爾曼律師嗎?”
他略帶歐洲口音,不過聲音很尖,畢爾曼幾乎忍俊不禁,好不容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