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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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為強大的話,那麼就是這種群體的衝動了。
群體有著自動放大非理性衝動的能力——暗示的作用對於群體中的每一個人都會起到相同的作用。這種作用隨著群體的情緒鏈條的傳遞,會越來越強大,直到突破人的思想想象,仍然不會停止下來。
除非——除非有誰能夠熟諳這種群體的特性與暗示的技巧,否則想平息這種群體的衝動是完全不可能的。
在群體中,仍然維持著他的強大個性、不為群體的激情所感染、足以抵制群體行為暗示的人,寥寥無幾,屈指可數,因此他們的力量在群體中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群體只接受暗示力量的影響。
如果有誰想讓群體冷靜下來,或是改弦易轍,那就只有使用不同的暗示。
除了暗示,群體對一切明確的告誡置若罔聞。
所以,當群體行動起來的時候,哪怕是最為嚴厲的警告,都不會起作用。
相反,或者只需要一句悅耳的言辭——它必須具有影響性的暗示效果,又或者是一個足以喚醒群體的形象,就能夠影響到群體的行為,讓他們表現得完全是另外一副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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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野蠻的玩偶
一旦當人的自我意識消失,無意識人格大行其道的時候,這時候的思想與情感都任由暗示的力量和相互傳染的作用將這種整合的無意識轉向一個共同的方向——於是,暗示的觀念就會在霎時之間轉化為行動,或是至少表現出來這種傾向,這就構成了群體的個人所表現出來的最主要特點。
重複一遍,群體中的個人行為表現具有如下四個特點:
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
第二,是無意識人格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第三,是情感與思想在暗示與傳染的作用下轉向一個方向;
第四,是暗示的觀念具有即刻轉化為行動的衝動。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有著明確的身份與性格的個人已經消失了,他融入到群體中,成為了一個再也不受自己意志控制與支配的玩偶。
群體中的人做事時有著明確的目標,但是他們卻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這就好像是活動的生物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構成這些行為本身的生物細胞卻肯定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
對於一個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麼的人來說,這時候他的智力顯然是靠不住的,多半是已經下降到了界限的閥值之下。
——這就意味著,群體中的個人,單單只是他成為了一個有機的群體的成員這個事實,就已經構成了他在文明階梯上的倒退。
在他的獨立意志存在的時候——或者說在他擁有正常的智力商數的情況下,他無疑是一個溫和的、有教養的,至少也是對自己的性格缺點有基本的認識的,能夠在時時事事上對自己的語言行為有所約束的文明人。但是當他一旦淪為群體中的一個有機組成,他就立即退化回到了原始人時期。
因為他成為了一個行為靠本能而不是依靠理智來決定的動物。
這就將群體中的人從文明人的名單中劃了出去。
在南方省曾經有過這樣一樁案件。原告是一位未婚的淑女,那天,她受邀請到被告家看馬戲表演。當她坐在被告給她的椅子上時,被告的僕人牽著一匹馬穿過大廳來到她的面前表演馬術。
這匹馬的屁股對著原告,突然之間,它把馬糞拉在了她的大腿上。在場的所有人都看到了這一幕,然而這些人卻把紳士風度丟得一乾二淨,非但沒有一個想到去幫助小姑娘,反而一起哈哈大笑,以最整齊的聲調去嘲笑她。
原告因此羞憤欲絕,恨不得有個地洞鑽進去,受到了極大的精神刺激,對她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出於這個原因,她將這些人一股腦告上了法庭,起訴書列舉了各種起訴緣由,排在最前面的一條,就是這些人忘記了自己的責任,表現出一種殘暴的幽默感。
法庭在這件事上表現了公正,完全支援原告的看法,將所有問題都公佈出來,得出了原告受害的結論,判被告賠償5000法郎作為精神損失費。
由此可見,群體中的人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幹些什麼。他們身不由己,他們殘暴而狂熱,他們的行為近乎癲狂,他們的舉止表現是那麼的怪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