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沒對方簽名的協議頂個屁用,有點法律常識好不好。見此情景,土大佐恨不得把當時負責簽約的文書找出來扇兩大嘴巴。
但是,文書是懂法律的,他知道一份法律協約,如果沒有當事人親自簽名,蓋章也是有效的(一般是在當事人目不識丁的情況下),因此他果斷要求老張蓋章了。
問題就出在這個章上面。原來老張蓋的竟然是私章,而不是公章。老張所說的私事,原因正在此。因為在老張看來,部下作亂,那是家裡面孩子在鬧騰,自然是私事。為了擺平這件私事,私下裡才跟你們日本人商量,幫點小忙而已。
這也是我個人欠你們的情,理所當然也是私事。
現在那枚張作霖的私章明明白白地蓋在協約上面,咧著嘴朝土肥原笑呢。
其實日本人不是傻瓜,一向又以做事認真細緻著稱。如果說一份協議不簽名,蓋的又是私章,而他們又都看不出來,只有鬼才相信。
他們是被老張搞得沒脾氣了,成天指望著老張能“良心發現”,有一天突然對他們義氣一把。誰都知道,老張是東北不折不扣的土皇帝,說話一言九鼎,就跟聖旨差不多。什麼“私事不能干涉公事”、“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都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騙騙某些不瞭解中國國情的西方人還差不多。
退一萬步說,就算沒這份協約,老張來一句:人家幫了咱這麼大的忙,咱是不是也得表示表示,給人家點甜頭不是。
禮尚往來嘛,人情上似乎也說得過去。慈禧老佛爺還不是說過“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嗎?哪個小民又敢當著朝廷的面說過半個不字。
但是這些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想法,是肚皮裡的官司,需要心領神會的。放在明面上就說不過去了。
當著大傢伙的面,“最講誠信”(老張前面已經恭維過了)的日本人不得不承認,協議蓋的是私章(有關人員是不是因“瀆職”而受到處理就不知道了),張作霖作為地方軍政最高長官,的確也應該帶頭執法守法,尊重“父老鄉親”們的意見。
總之,忙是白幫了,算是給老張家義務打工吧,至於那份曾經讓人很動感情的協議,如果說還能派上點什麼用場的話,就是拿去當手紙用了。
作為一個以善於與中國人打交道自命的“中國通”,土肥原大佐此時恐怕連死的心都有了。
土肥原君,你媽在喊你回家吃飯了。
另一件傳聞也與老張的簽名有關,而且更是傳得有鼻子有眼,可以說朝野上下,老少婦孺無人不知。
說土肥原這廝自從上了當以後,總想在老張身上找點碴。一次他又主動邀請老張參加酒會。部下怕日本人放暗箭,勸他謹慎從事。老張一想,槍林彈雨老子都不怕,還怕喝酒。
咱東北人個個都是好酒量,拍拍肚子就去了。
酒席宴前,老張放膽豪飲,酒沒少喝,話沒少說,可是滴字不漏,說到有關“鐵路”啊、“移民”啊、“駐軍”啊這些敏感話題,就“今天天氣哈哈哈”地繞了過去。
見斗酒佔不到什麼便宜,土肥原便琢磨開了,都說老張鬍子出身,文化不高(連初小都沒畢業),籤協議時又沒見他親筆寫過字,不如趁機將老張一軍。於是便提出來讓張大帥給賞個字。
本意是想讓老張當眾出醜,沒想到老張不假思索,拿過紙來揮毫就寫,一個“虎”字剛健遒勁,盡得文采之風流。
土肥原暗暗吃驚,心說老張土得掉渣的一個人,斗大的字識不得一籮筐,怎麼這個字寫得這麼牛叉。
要怪,就怪土大佐雖然自詡“中國通”,對中國很多東西的認識卻還浮於表面。老張雖說初小都沒念完,但畢竟讀過幾天私塾,不是一個純文盲,而中國人最重一手好字,論語不會背不要緊,書法訓練那是一定得過關的。
我老家有一遠房親戚,也沒念過多少書,但一手字寫得著實漂亮(自然是鋼筆字)。街坊四鄰需要寫個家信什麼的,大多求此人著筆。與他相比,兄弟雖說也讀過很多死書,那一手字就不能看了,基本等同於狗爬式。
以我親眼所見,書念得少,但字寫得好的人確實不在少數。這涉及到書法的另一個門徑,俗稱“出手”。講明白一點,其實就是寫字時姿態很規範,一筆一畫符合書法的要求,平常用的工夫雖然不多,字卻也能寫好。
老張無疑就是這樣“出手不凡”的人。“虎”字寫罷,對老張有意見的、沒意見的都不由得齊聲叫好,鼓起掌來。
懷著一種酸溜溜的心理,土肥原接過了老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