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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照片,歪著腦袋瞧了一會兒。“好像見過。”
“什麼時候?”
“前天晚上,大概快十點鐘的時候吧……春,你過來一下。”
這時,從店堂後面的灶臺那兒鑽出箇中年漢子來。他岌拉著一雙破布鞋,慢悠悠地晃了過來。他大概就是老闆娘口中的“春”了。如果他就是老闆的話,那他可比老闆娘要老相多了,看上去是個性格內向,不善言辭的人。
老闆娘把照片遞給了那個“春”。“哎,你看一下,這人是不是前天晚上快十點鐘的時候,來咱這個小店吃飯的那幾個小夥子當中的一個?”
“春”眯著眼睛瞧了一會兒,甕聲甕氣地嘟嚷道:“也許吧,我記不清了。我只顧著在後邊炒菜,沒顧上看人。”
“你說什麼呢,好像我一天到晚光顧著看人似的!”老闆娘氣哼哼地指責道。
“我不是那個意思……”
林松陽即時插話,阻止了老闆娘在那個話題上繼續糾纏下去。
“跟他一塊兒來的有幾個人?”
“……好像是兩個吧。”老闆娘答道。
林松陽拿出另外兩張照片遞給她。“是這兩個人嗎?”
“……好像是的。”
“到底是不是?”
“是的,是的!”
“他們都點了什麼東西?”
“我這有賬本,上面記著呢。”老闆娘轉身進入櫃檯,從櫃檯下拿出一本油膩膩的小學生作業本。
一陣翻找之後,她把本子遞到林松陽面前。“你看,就是這兒。上面記著呢,一份炒下水,一份紅燒肉,一份炒青菜,還有一碗榨菜肉絲湯……對了,還要了三瓶地瓜燒。”
“他們什麼時候走的?”
“大概快十二點鐘了吧。”
“能說說確切的時間嗎?”
“這個,恐怕沒法太準確……反正是過了十一點半了,恐怕得有十一點四十了吧。”
“你記得清每位顧客的情況?”
“哪能呢。”
“那這幾位為什麼記著這麼清楚?”
“咳,還不是因為前段時間老下雨,沒什麼生意。昨天倒是天晴了,我又是衣服又是被子的洗了一整天的東西,累的要命,本想早點歇息,可那幾個人吃起來沒個完,害我困得不行,一直巴望他們能早點吃完走人。我就,就老拿眼睛瞪他們。所以……就記得特別清楚了。啊,讓你們見笑了。”
如果老闆娘的證詞是真實的話----她似乎沒有撒謊的理由,林林森他們是十一點四十分左右才離開飯店的。從飯店騎車到清鋼廠至少要二十五分鐘,也就是說,他到達清鋼廠的時間要超過十二點鐘了。
廠民兵發現被害人屍體的時間大約是十二點十三分,林林森顯然無法在十三分鐘的時間裡趕到那片菜地藏腳踏車,難後徒步到達廁所西側的荒草地中抽上三支菸,再衝向廁所襲擊被害人,然後把她拖到廁所背面對她又打又掐,直至把她殺死。
面對所掌握的證據,警方不得不考慮另一種可能性。
根據所掌握的情況分析,林林森那晚顯然喝了不少高度數烈酒,整個人醉熏熏的。從腳踏車上摔下來後,雖然翻牆進到了廠裡,但卻頭腦昏昏搞不清東南西北。在別人的攙扶之下來到大門口附近,看見大門口聚集了不少人,就來湊熱鬧。當時他根本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廠外還是廠內,衝動的性格使得他只想由著自己的性子行事,結果與警方發生了衝突。
他的不在場證明相當充分。
聽完林松陽的彙報後,洪建陽報請了專案組領導,無可奈何地放了林林森。
他是所有被拘捕的人中嫌疑最大的,卻是最先被釋放的,而且還是專案組召開案情分析會之前,唯一被釋放的嫌疑人。
案發第三天下午,不,準確地說,應該是案發第二天上午----因為案件發生在十二點之後,應該算是第二天了----王懷書召集了案情分析會。
儘管兇手的再度出手平添了一條冤魂,但卻為警方偵破工作提供了難得的機遇。由於專案組迅速出擊,收穫頗豐,民警們情緒高昂。
王熙榮詳細介紹了現場勘查情況,並且興奮地說道:“毫無疑問,在起案子與前兩起案子的兇手為同一個人。技術科與法醫室將證實我們的判斷,在此我就不多加論述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這回我們在被害人的血跡旁,採集到了疑似兇手的血樣,儘管樣本數量很少,但我相信技術科會給出一個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