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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能冤枉無辜者,但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疑點。
王懷書對王熙榮吩咐道:“專案組領導經過研究,決定將唐啟明列為嫌疑人進一步調查,但是要求調查暫時在暗中進行。”
王熙榮的人馬立刻行動起來,對唐啟明進行了不公開的調查。
在調查中他們逐漸瞭解到,在兩起案子發生的前後,唐啟明都是上白班,有作案時間。
此外,他雖然沒有腳踏車,但有人曾經見他騎過一輛二十八英寸車。車身看上去比較新,是否鳳凰車不太清楚。據稱,是向朋友借的。
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民警們還發現,唐啟明曾經有過一雙四十二碼翻毛皮鞋!
原來,清鋼廠給職工發放工作鞋的週期是一年。因為各人進廠時間不同,領取勞保用品的時間自然也不同,所以不是統一發放,而是隨來隨領。唐啟明最近一次領取工作鞋的時間是去年三月,起先領得是四十一碼鞋。
可領完還不到一週,他就要求物資處勞保用品科的工作人員給他換一雙大一點的。
“他提出什麼理由了嗎?”王熙榮問道。
物資處的工作人員想了想道:“我記得他當時說因為腳指頭長了個東西或者是甲溝炎什麼的,又腫又疼,所以要求換大一碼的鞋。因為原先那雙還沒穿過,只是試了一下,所以我就給他換了雙四十二碼的。”
“可這登記本上填寫的是四十一碼啊!”
工作人員紅著臉道:“這個……是我的疏忽,忘了改過來了。”
正是由於他的疏忽,導致警方來查詢四十二碼鞋主時,他成了漏網之魚。
警方對唐啟明實施了二十四小時監控,不久,又有了重大發現。
警方發現,除了有人來訪之外,唐啟明幾乎每晚都在收聽“**”!這在當時是不被允許的。
“**”是由美國政府出資的國際廣播電臺,只對美國國外而不對其國內廣播。它是美國政策的信使,是美國對敵視國家進行境外滲透、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