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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著一絲憂鬱。淺綠色的畫紙,讓她看上去呈現出一幅營養不良的病態的小模樣。
這張素描像讓楊大偵探感到好生失望,但他不敢潑章大師的冷水,免得被他的利牙傷得體無完膚。
不過他還是忍不住道出自己的疑問。“你是根據什麼這樣……這樣描繪的?”
“根據你口述的驗屍結果、弟兄們的分析以及本大師的想象。”章大畫家根本不理會他的口氣,信心滿滿地回應道。
“那格子上衣和深色褲子又是根據的什麼?這不是跟屍檢報告的內容根本是風牛馬不相及嗎?”
“你的腦筋怎麼這麼不開竅呢?大夥兒不是一致認為,那屍檢報告所說的衣物是睡衣、睡褲嗎?既然如此,平常哪能穿著到處跑呢?所以啊,要是她曾經被人看到過的話,肯定是穿著外衣外褲。死亡時間是在差不多十月底、十一月初的時候,那時天氣已經轉涼了,這農村的女孩嘛,多半穿花格子衣服、深色褲子。當然,也有可能穿大花或碎花上衣,反正她又不是隻有一件上衣。不過我比較喜歡格子衣服,所以就想讓她穿格子的。反正都是想象的產物,咱們只能憑運氣了。”
我爸倒是很欣賞那幅畫。在他看來,正是這種朦朦朧朧、亦真亦幻的效果,給人留下了無限的遐想空間,可以讓看畫的人自己去進一步聯想。
楊大偵探到底還是猶猶豫豫地接過了那張素描畫,好歹聊勝於無嘛。
他(她)是誰?這確實是每當發現屍體時,偵探們首先要問的問題。因為對於普通的兇殺案來說,死者被害,往往是為了金錢、地位、名利、感情、攜私報復這類的世俗因素,因此與之有關的往往都是被害人的熟人,包括他們的親人、朋友、同事、生意夥伴、競爭對手,諸如此類。所以搞清楚了死者的身份,離找到犯罪人的時日也就不遠了。
這也正是專案組的民警們眼下正在做的事。
跟我爸的觀點相似,警方同樣認為,這樁謀殺案的兇手與發生在清鋼廠的那兩起案子的兇手,不是同一個人,儘管他們得出這一結論的出發點不同,而且也沒有拿弗洛伊德那老頭說事。
警方認為,如果是為了製造恐怖情緒而行兇,兇手考慮的應該是如何擴大恐怖影響,所以他決不會隱藏被害人的屍體,相反,他會讓被害人的屍體毫無掩蔽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象上一個案子那樣。
根據案例分析,被害人的屍體被掩蓋,往往反映了兇手是熟人。
被害人除了四肢有輕微的掙扎抵抗造成的傷口外,身上其餘部分沒有搏鬥造成的防禦性傷口,顯然是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遭到兇手近距離的突然襲擊,這也進一步說明了被害人很可能認識兇手。
此外,根據法醫的判定,死亡時間發生在十月底至十一月之間,那時天氣已經轉涼,死者所穿衣物太單薄,不可能是日常打扮,而很可能是睡衣褲。這種穿著打扮進一步說明了死者與兇手相識。
所以搞清了被害人的身份,就能找到兇手。
清川市公安局沒有另外安排警力調查此案,而是直接把任務交給了駐守在清鋼廠的“10。12”專案組。專案組領導指派王熙榮的小組負責此案,並要求他們從速破案。
與三零一室的弟兄們的想法一致,王熙榮把排查的重點放在彩虹大道的施工人員身上,不過人家的理由更加充足,也更加專業:
首先,屍體是在他們作業的場地內被發現的,他們作為潛在的知情人,應該能夠提供對破案有用的線索;
其次,屍體藏匿在他們的工地長達四、五個月之久,屍體的臭味早已出現,不可能沒有一人有所察覺,這個問題值得追究;
再次,死者身著睡衣褲以及身上的多處擦傷中沒有出血跡象這兩點,都說明那座橋涵不是第一現場,而是棄屍地點,第一現場應該在別處,在某個居住點裡;棄屍地點前不著村後不著店,距其最近的居住點清鋼廠宿舍至少在三公里以上,距離最近的村民居住點則在十公里以上,而距離施工隊的工棚就近得多了,僅有九百多米,至多一千米出頭;所以第一現場最有可能就在工棚內;
第四,從死者的穿著打扮來看,很可能是農村女孩,加上懷有身孕這點,警方懷疑是兇手將死者誘騙到工地,達到長期騙奸的目的;在死者懷孕後,為了掩蓋其罪行,兇殘地將其殺害。
王熙榮讓吳小康帶著六名警員去附近的村子打聽是否有人失蹤,或者認識死者;另一部分警員在清鋼總廠保衛處的配合下,向員工們瞭解情況;他自己著帶著六名手下去跟施工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