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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收拾東西。
打毛衣畢竟是閒時間做的;上街賣貨才是李媽每天必做的事情;這一天;李媽帶著三個小孩子來了縣城;不到一會就被李玉舅媽給接走了;當一到她們家的時候;李玉大哥餘晟睿就帶李玉看到一樣東西;看到它的時候;李玉真的呆住了!
“好看嗎?”餘晟睿挑挑眉,看到這東西的時候,第一眼,他就覺得小表妹肯定會喜歡,於是就買了回來,果真沒有錯,看她移不開目光的樣子,肯定是喜歡了。
餘晟睿的話讓李玉回過神來了,愣了一下,才回答到:“好看。”過於平淡的聲音聽不出來喜好,讓餘晟睿有些看不透,明明剛才看得目不轉睛,現在又這樣反應。不過,這並不影響他的決定。
餘晟睿走過去,拿起放在床上的花布人偶遞給了李玉:“拿去吧,這是給你的。”當初他買回來的時候,他老媽看到了還後悔不已,說她怎麼不記得了,後來又去買了一個,不過是給李芳的,他老媽說,如果只有一個,肯定會落在李芳手上,李芳的媽媽可是非常利害的,再加上李玉對李芳非常好,反倒比較像個姐姐。
其實這也是餘晟睿和餘偉奇兩兄弟對這個小表妹格外疼愛的原因之一,在他們眼中,李玉老是讓著李芳,卻不知道,李玉是以大人的眼界來看待事情,沒有所謂讓不讓,沒有哪個大人會真的去跟小孩子一般見識不是嗎?
這個布偶用的布料了不錯,也許是因為送的物件是三歲小孩子,餘晟睿選擇的是顏色比較強的,李玉一雙小手緊緊的抱著不大的布偶,思緒卻再度跌落到了前世,前世的她曾經在玩具廠呆過接近一年,那個廠只是一個私人小廠而已,因為她曾經在服裝廠和鞋廠呆過,對於平車,萬能車,高車,雙車,甚至一些滾邊機釘釦機之類的特殊機器都會操作,所以她也算是廠裡的高手,對於這種小意思的皮娃娃,她甚至要不到幾分鐘就可以搞定。
因為在玩具廠都是計件的,一人做一個部分,但是如果貨多,小廠裡面為了節約支出,經常是一個人做幾道工序,久而久之,不但速度練上去了,公仔的所有工序她都會了。只是李玉的個性決定了很多事情,前世跟今生有一個特質很像,那就是對於感興趣的東西一定會花精力去學,但是一旦學會了之後,寧願再(炫)經(書)歷(網)一次找工作的煩惱也沒有耐心再呆在那地方了。
所以李玉才會在看到個小布偶就呆住了,奇怪的是,李玉在玩具廠呆過,見識過的的公仔無數,但是她本人去並不喜歡收藏,頂多也就看看而已,她前世最多也就買幾個簡單的抱枕扔沙發上而已,而且還是為了看電視方便。
餘晟睿對李玉很好,不玩李玉想做什麼他都陪,李玉想要什麼他都買,就算是這樣,給餘晟睿發揮兄長愛的機會也很好,李玉不貪心,好似什麼都不缺一樣,問急了就要一點水果吃吃就算了,又不喜歡跟李芳一樣到處瘋。
天越來越冷了,都不可以賣冰糕了,不過李媽每一次去縣城還是帶上三小,李玉弟弟狗娃也會開始笑了鬧了,雖然說的只是他自己聽得懂的語言,李玉舅媽每一次都是一大早就來接李玉她們了順便幫忙帶一下狗娃,她不用工作,一天到晚在家裡也就是做做飯,老爸和公公都在醫院食堂吃,婆婆住在一邊,精靈著呢,根本不需要舅媽的照顧。李玉懷疑,李媽會帶著他們一直上街,根本就是因為舅媽喜歡。
當然不是說李媽在討好舅媽,而是李媽帶著狗娃不方便,所以才託給二表嫂的,又看出來了二表嫂喜歡女兒,所以多帶女兒來陪陪她。
在李媽的心裡,女兒能被二表嫂喜歡其實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二表嫂譚妙竹可是個眼光很高的人,李婆婆那一輩,不說姐妹了,就只是兄弟都有三人,到了要以他們這一輩,再少也有四兄妹,女兒加起來數量也不少,但是這二表嫂就是沒有看中一個人,反倒是她女兒,第一次見面就恨不得抱回她家去呢,怎麼可能不讓李媽驕傲,這不就是說明她家女兒是最好的嗎?
七坐八爬九長牙,轉眼間就到年尾了,李玉弟弟狗娃現在一個人在搖籃裡玩的起勁,自己翻來翻去,沒人幫的情況下就是坐不起來,咦咦呀呀的叫個不停,李玉的小布偶也成了他的玩具,被李媽強制出讓的,為此李芳還暗笑了不少幾,李玉倒沒有什麼大反應,反正她是無所謂啦,只希望弟弟長大了知道這事不要反應太大才好。
轉眼間一年基本上就到頭了,新年的氣氛臨近,李媽更是忙碌,這個時代,小孩子一年到頭都很少有機會穿得上新衣服,但是新年的時候卻是一個例外,幾乎所有的小孩子都會有新衣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