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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一直到確定再不會有人出現在這裡,姜雲峰才小心翼翼的站起來。四下望了望,確定自己是安全的之後,姜雲峰才躡手躡腳的準備繞過這一地的屍體,溜回酒店。誰知道一會來的會是殺手還是警察,這種事情美國大片裡演的多了去,姜大官人可不想自己被當做什麼嫌疑犯抓起來。
就在姜雲峰走過一具臥倒在地上的屍體的時候,忽然,原本靜臥著的“屍體”突然動了一下,然後一把抓住姜雲峰的腳脖子,姜雲峰眼前一黑,口中大喊:“不要殺我不要殺我”
一下子就跪在地上。
男兒膝下有黃金。這句話對於姜雲峰來說,沒用。
越高度發展的文明總是能進化出更極端的野蠻。
活了兩輩子的姜雲峰,早就知道這個世界上有的時候尊嚴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一個人連吃飯和生存都成了問題,你覺得他會守著無謂的尊嚴繼續多久?什麼叫英雄?什麼叫爺們?非得要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非得一諾千金,膝下有黃金,一身傲骨;非得寧死不屈,英勇就義?難道那樣才是英雄?
所謂英雄只不過是人們把他變成的英雄而已。或者說,在英雄成為英雄的時候,他沒有想到現在人們給他加上的那麼多思想,就比如見義勇為的好人們,難道做好事之前他要考慮一會,思想鬥爭一下嗎?只不過是自己在下意識的行為中作出了正確的,符合自己認知的標準而已,就被一些穿鑿附會的人生生加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