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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阿禮國先生曾於一次酒後露骨地表示,上海租界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在租界內,華人備受凌辱,洋巡捕甚至有拿中國人當做活靶子練習射擊的極端案例,另外販賣毒~~品和人口也是租界當局認可的公開行當,租界成為了一處藏汙納垢之所。
所以說,我就算履行前任政府的協議,也無非是認可這兩千八百二十畝土地的租約,超出範圍私自圈佔的土地,是不予認可的,而且英國人在租界根本沒有行政管轄權,只有租住權,現在,請把不屬於你們的權力交出來!”
“這。。。。”羅伯遜啞口無言,確實,英國人除了租住權以外的各項權力,都是非法所得,沒有法律保障,如果是清政府來談,有法沒法都不是問題,但現在來談的是代表民盟軍的王楓,這就不能耍無賴了,必須要以法律為依據拿出理由,他能說出個所以然才怪。
王楓面色稍緩,繼續道:“羅伯遜先生,我不是個不講理的人,我清楚,有相當一部分英國人在租界居住了十幾年,已經安了家,對於這片土地具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同時,既積攢下了包括不動產在內的相當財富,也為促進中英貿易做出了貢獻,於情於理,我都不可能把他們趕走,應該歸入歷史遺留問題對待。
對於這部分人,只要遵紀守法,服從民盟軍的管理,就可以長久的居住下去,將來我們建了國,會為他們頒發永久居留證,享受中國公民的合法待遇,這也是國際慣例。
其實當初英方建立租界的初衷是為了獲取貿易據點,而我們民盟軍與清政府不同,不會給對外貿易人為的設定障礙,如此一來,租界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呢?
如果你認為華夷雜居不好管理,那我請你看看蘇州,蘇州的洋人英法美都有,總人數約有數千,與租界相當,可是有沒有出現過問題?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沒有!
相反,無論是華人還是洋人,都相處的很愉快,華夷分居根本沒有必要,洋人不是洪水猛獸,我們中國人自古就有友好待客的習慣,雙方雜居,可以加深瞭解交流,促進中英之間的友誼!”
王楓目中綻出精光,直直凝視著羅伯遜,羅伯遜下意識的把臉偏去了一旁,推託道:“這事我做不了主,須上報給外交部,由外交部來決定。”
“哧~~”王楓輕笑一聲:“英方攫取的非法權力缺乏任何法律條文保障,又如何需要貴國外交部批准?羅伯遜先生,我看你是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啊。”
羅伯遜訕訕道:“那我至少需要與駐北京公使寶靈先生商量。”
“可以!”王楓點了點頭。
羅伯遜又問道:“法美租界您打算如何處理?”
王楓擺了擺手:“不勞羅伯遜先生費心,我們就事論事,現在談的是英租界,這是中英雙方的交涉,與法美無關,法美租界我會在適當時候向他們提出要求。”
羅伯遜的確存有把法美一起拖下水的心思,卻被王楓一口拒絕,而且拒絕的合情合理,畢竟那時的人不象後世那麼無賴,想盡辦法都要把單邊問題放在國際框架下解決,把水攪渾。
羅伯遜的面色有些難看,剛一上任,就被逼迫放棄租界,這個領事當的真是窩囊透頂!
雖然王楓並未提出強行收回租界,可是沒有管轄權,這樣的租界要來有什麼用?說句難聽話,每年還要白給地租,他是發自內心的不願意答應王楓的要求,但王楓佔著理,抬出法律來說理,這該怎麼辦呢?難道就這樣交出管轄權,自己在日後承受著別人的恥笑?”
第四零七章海關關權
羅伯遜冥思苦想,‘嗯?’他突然靈機一靈,王楓不是講理嗎,他記得與清政府簽署的《上海租地章程》中有一項領事裁判權,這是對自己非常有利的條款,當即精神一振!
“哼!”羅伯遜冷哼一聲:“王楓先生,根據《上海租地章程》規定,英國領事對居留地內的外國人有專管之權,即領事裁判權,無須中國官吏過問,所以我方在租界駐軍,行使警察權力是有著充分的法律依據,我不能把英國政府在租界的權力移交給中方。”
“哈哈哈哈~~”王楓哈哈大笑道:“這簡直是笑話,領事裁判權的本質是治外法權,是對他國的主權侵犯,你們在殖民地玩領事裁判權倒也罷了,但中國不是英國的殖民地,是具有獨立主權的國家,領事裁判權是非法的,我們只承認外交豁免權!”
羅伯遜不以為然道:“白紙黑字寫著,你說非法就非法了?難道你要賴賬?王楓先生,我警告你,這是要受到國際社會共同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