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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幾乎已經免疫了。
慕泊君和之前的前男友們一樣,一次次要求和我“身心交流”,我一次次拒絕,從而也導致了一次次的失戀。
一哭二鬧三上吊,我曾經在幾任前男友那裡試過,沒用,因為沒人心疼我。
但是,坐以待斃也不是我的性格。
談了七次戀愛,我還沒有嘗試過甩人的滋味呢,我雖然不是白富美,卻也不是黑窮醜,不不,錯了,我就是窮點唄。
本人身高168,體重不足100,身材用玲瓏有致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水靈靈的大眼睛是我最引以為傲的資本,可為什麼就是一次次的被男人甩呢,說實話,我不甘心。
這一次,我一定要甩他。
至少我要趕在他攤牌之前,把他給甩了。
雖然是自己給自己編織的一個美麗的謊言吧,打碎牙咽肚子裡,這一次,我一定要留給他一個華麗麗的背影。
不過,我到底應該做點什麼呢。
時值上午九點多,我拿過手機,登陸qq,把個性簽名改成了“求閃婚。”
不多時,一條陌生訊息點燃了我壓抑在心底的怒火。
“三八二百五。”
“你才三八二百五。”我不假思索地回覆。
對方很快發來一個笑臉,還有一句話,“這是你自己的qq號,我這樣說只是方便記憶而已。”
我qq號的後五位確實是“38250”,我第一次因為qq號碼把騰訊老闆罵了個祖宗八代。
“你結婚沒?”
沒有理會對方的話,我不忘“求閃婚”,徑自回覆著。
“沒人嫁我啊。”
“要不咱倆試試?”
“你確定嗎,我沒房,沒車,沒錢。”
“你同性戀嗎,歪瓜裂棗嗎,不務正業的地痞流氓嗎?”
“不不不。”對方連續發來三個不字。
“那就好了,我也沒房沒車沒錢,咱倆正好,敢不敢試試?”我挑釁著。
“你別後悔就行。”
“我怕你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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