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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開始,彷佛變了個人似的。看到這裡我不禁同情起阿銓,哪個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女友被女人搶走?不過阿銓從來就不需要同情,我關掉部落格,決定裝作什麼都不知道。
作家的話:
☆、癮 40(完)
我一一聯絡上以前的朋友,過程都很順利,唯一不順利的,是康哥和丸子。他們的手機號碼已經成了空號,寄去的email有如石沉大海,我隱隱感到不安,立刻又找上康哥的樂團成員。
「你不知道嗎?康哥這幾年不唱了,樂團也早就解散。」
「那丸子呢?為什麼連她都不見了?」
「她跟康哥一起吧,聽說是康哥的父親找他們麻煩,他們為了躲他就不斷搬家,連我們都不知道他們現在在哪。」
「康哥的父親找他們麻煩?」
「康哥畢業後搬回家跟父親一起住,但他父親是個酒鬼,又喜歡賭博,常找他要錢,康哥不堪其擾就搬出去住,但他父親竟然找上丸子,要她說出康哥的下落,好像還對她動粗……」他無奈道,「康哥的經濟狀況一直都不是很好,唱歌又賺不了什麼錢,加上他父親的事,樂團就這樣解散了。」
「抱歉,我一直都不知道這些事……」
「沒關係,我們心裡多少都有數,樂團終究只是玩票性質,能玩四年已經很滿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