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哥看入迷啦?好了好了,回神吧,再帥那也不是你的啊。沒看出人家此生已經非你以前那位房客不可了嗎?”
原本猜測不定的念頭被他人瞬間肯定,程諾萬分驚訝地轉頭確認:“啊!真的?你……你也這麼覺得?”
斯文男子朝天翻了枚白眼兒。
不過程諾的好奇也沒能持續多久,沒過多時他的表情便有漸漸暗淡沈重下來,低下頭嘆口氣,自言自語:“哎算了,這樣……也好……”
斯文男子沈默了陣,然後問:“那個叫楚回的男人怎麼了?是……”
程諾沒讓他說出那個“死”字,直接輕輕點了點頭。
對方自然識相地閉嘴了。良久,抬手掂了掂程諾的大眼鏡,笑起來:“好吧,別人的閒事兒我們就別多管了。現在……繼續回去殺一盤,怎麼樣?剛剛你可是連輸三盤給我了哦。”
事實證明激將法是很有用的。尤其對於衝動和腦袋缺根筋的人來說,更是如此。
這時候他倆都以為事情結束了。沒想到就在中午時分,早上將莊景玉拖走的那位霸氣帥哥,卻跟著送披薩外賣的小夥子一起,出現在了他們的大門之外。
黎唯哲揚眉微笑,說出口的話,自帶著他那一番不容拒絕的強制味道:
“這頓飯就當我請了。咱們好好聊聊吧。”
第四十二章
在程諾那裡一無所獲,誰都看得出來莊景玉臉色灰敗心似死塵,失望得近乎絕望。他並沒有再跟黎唯哲在酒店裡同居多久──這是完全可以想象,絲毫不出乎意料的。然而非常難得的是,黎唯哲,竟然也同意了他的離開。
最令人驚悚的是,甚至還是黎唯哲率先開口建議莊景玉回家,並且還為了他,又一次體驗了一把,他明明發誓這輩子也絕不要再坐第二次的“火車”,然後又換乘顛顛簸簸的大巴車,接著還步行了一段泥濘破敗,簡直說它是“路”都嫌抬舉了它的崎嶇小路,最後才終於,將莊景玉送到了他們那個所謂的小縣村裡。
莊景玉當然三番五次勸過黎唯哲不用再送的,然而每一次,卻都被黎唯哲以一種沈默無形,但卻排山倒海的巨大力量,給活生生地堵了回去。有時候是眼神,有時候是一個揉亂頭髮,抑或刮過鼻樑的曖昧小動作,當然更多時候,卻是一枚溫暖印在自己額際鬢髮間的,溼潤輕吻。
於是他也不再不識趣地勸說了。一來是因為那樣會顯得他特矯情,扭扭捏捏欲擒故縱什麼的;二來是因為,他也真的不想,再多講一句話。更何況,還是一些黎唯哲完全不會聽,也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廢話。
大概他這輩子都再也找不回楚回了──腦子裡被這樣一個真實可怕的殘酷認知所充斥著,莊景玉一路走在歸鄉回家的路上,卻絲毫體會不到像從前那樣的溫情脈脈,而只單純感到鋪天蓋地的冷,和無邊無際的寂寞。
徹頭徹尾,穿透骨髓。
莊景玉忘記了去想,如果楚回真的回來了,那他和黎唯哲又究竟要怎麼辦,又到底,算是什麼。這明明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而他也從來都是一個非常現實的人,可是這一次,很奇怪地,他卻並不願意──甚至是壓根兒從來就沒有想起過,這個問題。
當然他絕不是惡劣到想要左右逢源,兩人都要。呵呵,那怎麼可能,那怎麼,可以呢。事實上,莊景玉只是在潛意識裡痛苦地承認了,就算楚回能夠眉眼清晰地站在他的眼前,但是也絕不可能,笑靨依舊地,留在自己身邊。
雖然看起來只是一個眼神的距離,然而那中間相隔的,實則,卻是整整一個世界。
楚回是會走的。這個事實,莊景玉很知道,比誰,都更加清楚地知道。不管楚回最終選擇的歸宿究竟是在何方,究竟,是不是在蕭嵐的身旁,但總歸,不會是在自己能夠看得見的地方。
楚回就像是一道影子,或者說是一個夢。一旦天陰下來,又或者是睡醒了,那麼,他也就該消失不見了。就算莊景玉想留,也留不住。說白了,莊景玉之所以如此費心費力跋山涉水地尋找楚回的訊息,其實也只不過是想要確認一下楚回的安全,然後便終於可以死心認命,接受這個人早已明瞭的結局罷了──真的,對於這種事情,莊景玉一向都很有自知之明。就算不再出於戀人之間的情愛,也是出於一份,他性格里永遠抹殺不了的善意。
他不是因為奢望找回楚回以後,他還能夠繼續同自己生活在一起,所以才這麼著急不停地尋覓。
甚至連不甘心都算不上是。這種自負而自戀的極端情緒,是屬於林煙那種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