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4頁)
撲火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他吼一聲“英俊,我愛你,嫁給我吧。”就讓瀟灑也叫一聲。
周圍散步的人幾乎全被他們吸引過來,一位姑娘激動地捧著心口說:“好浪漫,要是我男朋友跟我這樣求婚,我立刻就嫁給他!”
“就是就是,快看那隻狗,還穿著西裝,帥死了!”
聽到誇獎,瀟灑更加賣力的叫,簡莊笑得合不攏嘴,他就知道,這一招殺手鐧使出來,十有八九能成功!
一個鄰居說:“是啊是啊,你看那狗,嘴裡咬著玫瑰,身上穿著西裝,狗模人樣。我看這事能成。”
“被求婚的還沒出現呢。”另一個鄰居不認同他的話,搖著頭說,“你看它主人,求婚還穿個拖鞋,人模狗樣的,也不重視點兒,我看得黃。”
簡莊出來的急,忘記換鞋,可這事不重要,要求婚的是瀟灑,自己穿得太帥,豈不奪狗風采。
他美滋滋的一遍遍叫著英俊的名字,求他嫁給瀟灑,完全沒有注意到周圍的人都以為是他在向某位姑娘求婚。
開開心心下樓的路明義,出了電梯,剛走出路道,就聽到簡莊的叫喊。
一瞬間黑線掛滿額頭,本想去看八卦,沒想到自己家的狗才是八卦的正主,這等丟人的事,是打死他也不會去。
路明義拽住英俊就要折回去,誰知道英俊興奮起來,根本不是他所能控制的。
強行把英俊帶回家不是沒可能,可路明義擔心狗鏈子會勒壞了它,只能半遷半就,硬著頭皮,穿過人群,來到最中心。
“英俊,我愛你,嫁給我吧。”
“嗷嗚嗚!”
“汪汪汪!”
剛喊完重複了第一百遍的求婚詞,簡莊和瀟灑同時聽到回應的狗叫聲。瀟灑吃驚地轉過頭,看到它日思夜思的英俊後,叼起剛才放在地上的玫瑰,衝了過去。
英語也拼命的往他這裡跑,路明義被它帶著往前近了幾步。
一陣陣倒吸的冷氣聲此起彼伏,圍觀的人們開始小聲低語。
“我靠,是個男人。”
“男人跟男人求婚,還在公開場所,不怕被人罵嗎?”
“他們一定是真愛,才會如此不在乎別人的眼光!”
人們的閒言閒語讓路明義火到極點,剛才他就不應該動了惻隱之心,現在好了,他也成了八卦的主角。
唯有在這種時候,路明義才為自己不是大明星而感到慶幸,就他的名氣,估計真是被男人求婚,也上不了報紙頭條。
這麼想著不免覺得悲哀,可現在不是悲哀的時候!
路明義忍著想要衝過去暴打簡莊一頓的衝動,繃著臉邊吼邊向周圍人解釋:“是他家的狗向我家狗求婚。”
“哇,快看,他家的狗狗也穿西裝呢?男人跟男人是一對,公狗跟公狗是一對,完了完了,我又開始相信這世上有真愛了!”
解釋根本沒用,該誤會的跑不了,路明義拍了下額頭,頭疼的厲害。
蠢人簡莊絲毫沒注意到周圍人的驚訝,他欣喜若狂地跑過來,一把抱住路明義,激動地手都哆嗦起來:“帥哥!我就知道你會下來!”
圍觀眾人:“哇哦~~~這個男人好愛那個男人!”
蠢狗撲在英俊身上,伸長嘴巴,把玫瑰塞進英俊嘴裡,然後不管不顧,當做眾人的面兒,吐著舌頭快速舔起英俊的下巴:“嗷嗚嗷嗚。”你是我的了!
圍觀眾人:“哇哦~~~這條公狗好愛那條公狗!”
一些上了年紀,常年靠八點檔過日子的大媽,在看到這一幕後也忍不住默默流淚,太感人了,真愛是不分性別,不分種族的,即便是供我們玩樂的寵物也有獲得真愛的權利!
它們的主人是一對,他們的寵物也是一對,這是多麼感天動地的愛啊!
看著周圍抹眼淚的圍觀者,聽著他們口中不著調的評論,路明義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家英俊樂顛顛的享受著瀟灑的舔弄,他可不想被簡莊抱得那麼緊。
雖然說他是個同性戀,不討厭男人,但這不代表他能若無其事的讓一個自己不太喜歡,甚至說有一點兒討厭的蠢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那麼抱著。尤其是那個可惡的男人,明明比自己高,還非要將腦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蹭來蹭去,不老實的雙手一下一下地拍打他的後背,緊緊擁著他說:“太好了太好,終於在一起了。”
媽的,這種讓人誤會的話,你少說點兒會死嗎?會死嗎?
路明義暗暗使勁想要將男人從自己身上推開,試了幾次無果,最後只能咬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