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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把狗帶出去蹓了。所以看主人從門背後的架子上取下自己的牽引帶,西西就知道是要帶自己出門了,立即很勤快的去廚房把購物用的小拖車給半叼半拖了出來。
“西西可真聰明。”江意笑著拍拍大狗的頭,小不點見狀,大眼睛眨巴兩下,立即去鞋櫃把江意的鞋拿了出來,還加了一把雨傘,然後同樣一臉期待的看著他。
江意哈哈大笑,“小石頭也很聰明,不過今天下雨了,爸爸可不能穿這雙皮鞋,去把那雙運動鞋拿給爸爸好嗎?”
小不點立即轉身照辦,然後如願得到爸爸的一個吻。小不點頓時幸福了。
大狗咧嘴傻笑著,湊過去拱拱小主人的手。
江意懂它的意思,“西西,今天外頭下雨,就不玩球了。”
可小不點卻突然想起件事來,攤著兩隻小手如實交待,“球球,沒有了。是我丟過去的,可是叔叔沒還給我。”
“是昨天吃飯的叔叔嗎?”
小不點點了點頭,江意以為是給趙子翔的爸爸或是在酒店玩丟的,不甚在意的道,“那爸爸回來會再買一個,不過小石頭,爸爸是不是教過你,玩具要好好保管?你把球球弄丟了,那就罰你晚上回來背兩首新詩好不好?你要是背會了,爸爸就給你玩,你要是背不會,就不能玩。同不同意?”
小不點露出為難之色,但還是很講道理的點了點頭。
江意滿意的牽著兒子,帶上狗,拖著購物車,邊出門邊問家裡的兩個小成員,“今天變冷了,晚上燉大骨頭湯好不好?你們想喝嗎?”
“想!”
“汪!”
兩個小成員表示都很愛喝湯啃骨頭,江意笑著,鎖門走了。
一個年輕男人從窗戶裡爬了進來,墨黑的眼眸盯著那扇門,裡面佈滿了紅血絲。
只穿了背心與大短褲的他和這寒冷的天氣半點也不搭調,尤其腳上還趿著雙拖鞋,拖鞋上還印有王府大酒店的字樣,更是顯出幾分突兀。
年輕男人身上單薄的衣服早就被雨水打溼了,溼漉漉的貼在身上,墨黑的頭髮也緊貼著頭皮,還在往下滴著水。就算年輕,但男人身上也是青白一片,顯然凍得不輕。
可與他冰涼又狼狽的外表完全不相符的是,男人渾身上下似乎都燃著一團火,尤其是那雙眼睛,灼熱的快要把這房間裡的一草一木都要點燃了。
那是一種奇異的,充滿了妒忌的眼神。
是的!他連這些不動的東西都在妒忌,妒忌它們竟然有幸陪了他們三年,得到了他們的注視撫摸,經歷了無數自己未曾經歷過的好時光。難道他不該妒忌嗎?
作家的話:
PS:文前那首歌,特別有意思,桂花只是節選了部分,大家有興趣的可以上網去聽一聽,歌名好象就叫《The other day I met a bear》。
多讀幾遍之後,頓時就覺得某人象極了那隻熊,而某人就象那個爬樹上的家夥。而眼下,大熊的後面還多了一隻小熊,正紅果果的躲在樹後,拿著小石頭隨時準備扔過去,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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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鮮幣)追風(下)2
“是這裡吧?”羅智賢站在一戶居民樓前,正自言自語的按下門鈴,忽地後面過來一位老伯,“小夥子,你找誰?”
羅智賢嚇了一跳,就見那老伯瞄一眼電子門鈴上他剛剛按下的門牌號碼,目露懷疑之色,頓時按了取消鍵,開始扯謊,“我是來找同學的,可是按了半天門鈴也沒人開,大伯,你知道住在這裡402的住戶,是姓許的嗎?”
“不是!你上別地方去找吧,別在這裡瞎轉悠了。”大伯斷然拒絕,冷著臉盯著羅智賢的表情就象看著小偷。
羅智賢無法,在大伯殺傷力堪比鐳射的注視下,只好灰溜溜的夾著大包撤了。
出了小區,才敢跟藏在樓上的某人打電話,“樓下有情況,我暫時上不來,你再等會兒。”
電話那頭傳出來的聲音無比陰寒,象是有點感冒了,“誰叫你走樓梯了,爬牆你不會嗎?”
羅智賢聽得嘴角直抽抽,光天化日之下讓他爬牆?這萬一給人抓到,可不就更加坐實了小偷的罪名?要是當真去偷點什麼也就算了,問題是他現在根本不是去偷東西,而是要去給那個半夜淋著雨還硬要趴人家窗戶上的變態男人送衣服。
這要給人抓著,他虧不虧的?
可拒絕是不行的,從昨晚陪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