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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安看著亞瑟溫莎那咬牙切齒的樣子也不知該如何辯駁了。世事難料,就算是霍城安他也不是神仙,能猜到一切。
“那孩子是樂樂撿到的。”霍城安瞥了亞瑟溫莎一眼,冷冷道:“樂樂很喜歡他。”
聞此,亞瑟溫莎只是無奈地苦笑:“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命運吧,他身上註定流著的是我們溫莎皇室的血液。”
也註定了他會被他吸引,然後陷入不可自拔的戀慕。他們是親緣兄弟,在靠近的時候渾身的血液便在叫囂著要靠近。他無法把目光從他身上移開,因為他們身上都擁有著來自諾丁漢的味道。
“其實這應該算是我們家族的醜聞了,爺爺從來沒有在叔叔失蹤後和別人談論過它。叔叔的名字在家中就是一個禁忌。僕人們都小心翼翼地不去觸碰這些禁忌,要知道爺爺發起火來是非常嚇人的。”亞瑟溫莎靠在藤椅上,雙眼遙遙望著天空。他的話音淡淡的,好像在說給霍城安聽,又像是在說給他自己聽。
“我從來沒有見過我的叔叔,家裡有關於他的照片影像資料全被爺爺銷燬了。但是華倫斯坦舅舅在我小的時候總是會抱著我跟我說。我的Derick叔叔是天生的統治者。就像我的祖母為他取的這個名字,我的祖母是個德國人。華倫斯坦舅舅總是用天花亂墜的詞語讚美著我那個從未蒙面的叔叔。他英俊,高大,有一雙迷人的灰綠色眼眸。總是穿著皇家御用裁縫店製作的獨一無二的英格蘭風衣,衣領褲腳從來都是一絲不苟的,像極了年輕時候的愛德華諾丁漢公爵。他不笑時是阿爾卑斯山的積雪,他微笑時是巴伐利亞的晴空。英國甚至歐洲的上流名媛小姐們都對他魂牽夢縈,他像個巨大磁力體,無論走到哪裡都吸引著所有人的目光。但是他又高傲得讓人畏懼。他聰明絕頂,不論是在伊頓還是在牛津都出類拔萃。他即精通英國古典文學又深諳現代理論物理。牛津大學裡的辯論社三番五次給他發邀請函請他入社都被委婉拒絕。大學裡的學生們憤怒於他居然拒絕這種頂級政治搖籃,又羨慕崇拜他長長的風衣衣角無情地拍打那些永遠眼高於頂的所謂貴族。”
亞瑟溫莎說得入迷了,眼中出現迷幻的神采。
霍城安一邊聽著,一邊讚歎那該是怎樣風姿卓然的人。爾後又不禁遺憾再也無法見到這個人。無論是他作為那個風華絕代的德里克·溫莎,還是彌樂的父親。他的心慢慢沉下,他知道,有多精彩的開頭,就會有多慘烈的過程以及多悲哀的結局。
“你看看我父親,他是多麼的平庸。他一輩子一事無成,除了揮霍爺爺的金錢。他終生都在感謝我的母親願意愛上他這樣一個空有背景的草包。我都能想象得到他站在德里克叔叔旁邊會是有多自卑。而他這樣一個廢物居然能繼承公爵之位,僅僅只是因為那該死而愚蠢的法規。這聽起來真像個笑話。”
“不過德里克叔叔就算還活著可能也根本不屑這個繼承權。但他就像所有禁慾多年審美觀都被那些做作的名媛給弄壞的特立獨行的紳士。爺爺給他安排婚事他斷然拒絕,他看不上那些只愛奢侈品和珠寶的名媛們,卻又愛上了華倫斯坦舅舅的未婚妻。那是他和華倫斯坦久久在牛津的同學。這簡直就是大逆不道的行為,就算那位小姐和華倫斯坦舅舅並沒有感情。他在給他的好兄弟好朋友帶綠帽子!他曾經是華倫斯坦舅舅最要好的朋友,但他們卻因為這種原因割袍斷義老死不相往來。如果不是我的母親願意嫁過來,恐怕兩家的關係很久無法緩和。”
“愛情,總是讓人變得衝動、愚蠢、失去理智。”
“華倫斯坦舅舅說德里克叔叔和那位女士私奔後爺爺生了一場大病,差點救不過來。而不就之後就宣佈了德里克叔叔的死訊。爺爺他總是表現出德里克·溫莎是家族的罪人,讓整個諾丁漢溫莎家族蒙羞的罪人這樣的訊息來。但我知道他其實一直在怨恨的是德里克叔叔就這麼輕易地拋棄了他、拋棄了養育他的家族,跟著一個女人私奔了。他其實一直思念著他的小兒子,一直…………”亞瑟·溫莎的臉一般沉在夜色,一般沉在燈光。就像他這個人,矛盾的結合體。他即崇拜著那個存在於他想象中的德里克·溫莎,又無法接受他心目中那個完美無缺的人居然以這樣的方式脫離家族再也沒有回來。他一方面怨恨這樣的德里克·溫莎,另一方面卻又憧憬著迷戀著如此為所欲為的德里克·溫莎。
“彌樂和德里克叔叔真的非常像。”是的,彌樂是那個德里克·溫莎的孩子啊,即使是生活在貧民窟也教養得像個正統貴族一樣的人。他們有如此相仿的眉眼,他們有如此相同的氣味。亞瑟·溫莎從遇到彌樂的那一刻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