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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的地方。
“到這裡做什麼?”席維問。
大狗半眯眼睛,輕輕抽動鼻尖,『氣味。』
哦,原來不是要去美容店,看來自己的唐和尚攻勢起作用了,席維十分有成就感。
不過,氣味,是指兇案現場那裡的氣味嗎?
果然不愧是狗哥,別的狗狗都聞不出來,它卻已經找到線索了啊。
大狗輕輕搖頭,『也不算找到線索,只是覺得很不對勁。』
“哪裡奇怪?”
『那個房間中,氣味已經十分混雜,因為有好多人來來去去,還有各種採集證據時用的化學制劑。所以一般狗都會傾向於將焦點集中在被害者身上,可是,按照常理來說,已經剩下了骨骼的被害人體味,與他生前遺留在衣物和隨身用品上的味道,並不一樣。』
席維抬手聞了聞自己,確實如此,一般情況下,通常意義上的人體氣味,由毛囊汗腺主宰。
骨頭上面並沒有產生特殊體味的器官,它們帶有的,應該是筋膜血液肌肉脂肪所散發出來的味道,也就是所謂的血腥氣,肯定會與有皮肉覆蓋時的人體氣味不同。
大狗繼續道:『對於追蹤犬來說,十分微小的不同也會造成迷惑,這樣在追查的時候,就有問題了,所以,一般追蹤程式都有許多道,利用不同型別的物品進行查詢。警長說,內衣外褲鞋襪當然還有遺骸,全都用過不止一遍,可是警犬們追蹤時,無論怎麼找,都只是標記出了被害者仍活著時,都去了哪裡。警察進行過無數次這種調查,結果全都一無所獲,這就意味著,被害者至少在沒有變成骨頭之前,他的活動一切正常,並沒有什麼值得懷疑的地方。』
席維想了想,緩緩道:“那是否由此可以推測出,發現骨骸的地點,就是第一殺人現場?”
大狗點點頭,『我是這麼推測的。』
“可是,卻找不到兇手?那個殺人狂,竟然能夠完全不留痕跡,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試想,兇手要殺人,剔肉,擺人骨插花,收拾乾淨一切痕跡,然後還要帶走那麼大一團血肉,到底要怎麼樣,才能乾淨得好像憑空消失了一樣呢?
如果是幽靈這種不遵循物理定律的存在的話……
席維想著想著,趕緊搖搖頭,不,幽靈是不科學的,將所有不可解決的疑點,都歸結到不可知的幽靈身上,這種思考態度本身,就是不端正的。
即便魚妖孽和嚶嚶這種牆外生物,他們的本領能力與種種特異之處,也是可以用科學去解釋的。
假如真有可以無視物理規律,隨意進出房間不留絲毫痕跡的透明體存在,那麼他也不大可能對真實物質形態的東西產生什麼影響。
就好像虛擬世界與真實世界雖然都可以被人們感受到,但兩者之間卻無法交集一樣。
假如那個兇手是個可以隨意變幻虛實存在方式的傢伙,那麼他簡直太逆天了,光天化日之下殺人於無形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他真是個以殺戮為樂的變態,那他完全可以在更加廣大更加開闊的空間中,享受將一個人突然間變成一堆白骨的樂趣。
他沒有這樣做,那就說明,他有自己的極限,甚至於,他也許根本不是他們推測的那樣複雜,一切懸念,都只不過是對方設下的一個精巧機關罷了。
兇手犯案,擺下代表著挑釁意味的精美人骨花束,然後等待能夠破譯出他特意留下的密碼的人,來進行一場驚心動魄的博弈。
這很符合一些不甘寂寞的犯罪分子的心理,當他們做下什麼自以為傑出的事件時,總是會有種曲高和寡的寂寞,他們渴望出風頭,渴望被人們用或是恐懼或是驚異甚至是崇拜的眼光注視。
他們受不了默默無聞的孤獨。
感知到席維的推測,大狗點點頭,『有道理,尤其,那個房間中的氣味,可能真的無法指明兇手是誰,但是卻並不代表著不可疑。』
“是什麼?”席維精神一振。
『骨頭。』大狗的目光炯炯有神,『記得我剛才說的嗎?骨頭的氣味與被害者不可能完全一樣,但事實是,在方才的酒店房間中,那些骨頭上面有著很濃重的被害者氣息。注意,不是血腥氣,而是類似於被害者使用的衣服鞋襪那樣,留下了和生前十分相似的味道。』
“那就是說……”
席維突然間,感到毛骨悚然,被害人的骨頭,怎麼會和衣服帶有的氣味相似?
那豈不是說,對於被害者來講,他的骨頭和他的衣服,是一回事,都是穿在身體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