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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動了一下,腰上的手臂卻環得更緊,他的臉緊緊貼在江銘誠的胸膛上。
晨曦束手無策,聽到江銘誠“撲通撲通”的心跳聲,臉蛋越來越紅。
低沉的笑聲從胸腔溢位,晨曦抬頭對上江銘誠深潭般漆黑的眼睛,半天蹦出來一句:“你裝睡。”
江銘誠沒有否認,取笑道:“我是被你的臉給燙醒的。”
晨曦惱羞成怒,一把推開他的手臂,坐起身來穿鞋,“把陽陽也喊起來,都八點了,抓緊時間吶。”
晨曦說話的時候,頭也不回,說完便穿上拖鞋迅速溜走,讓江銘誠扼腕,應該先來一記早安吻的。
早上九點,順子開著車在外面按喇叭,晨曦邊開大門邊催促道:“陽陽,你順子叔來了,趕緊出來。”
江銘誠先從屋裡走出,他身上穿的還是晨曦的衣服,上身換成深灰色的夾克,□是一條深藍色的牛仔褲,腳上踩著一雙休閒皮鞋,雖然不太合身,衣服跟鞋子也不太搭調,但瘦高個子,挺拔的肩,筆直的腿,穿什麼都不會難看。
晨曦撇嘴,明明他自己的衣服已經幫他洗乾淨,偏偏非要穿不合身的衣服。那灰夾克他壓在櫃子底層,壓不知道江銘誠怎麼扒拉出來的,這件夾克衣服他沒穿兩次,原因是自己穿上灰色被順子取笑為“土鱉”。
江銘誠如臺上的模特般,飄飄悠悠晃了過來,“看呆了?”
“切,我是看你穿上這衣服,鄉土氣息倍增。”晨曦嘴硬挖苦道。
江銘誠不在意,一隻手閒閒地插在褲兜裡,把牛仔褲撐出鼓鼓地一塊,說道:“給我買一雙鞋吧?”江銘誠低頭望向晨曦腳下的布鞋,看上去很舒適的樣子。
“行,到了城裡就給你買。”晨曦翻了個大白眼,他穿帆布鞋是因為要經常下地踩泥,布鞋容易刷,他倒是挺想穿擦得鋥光瓦亮的皮鞋,可穿皮鞋下田不是糟蹋東西嗎?
順子性子急躁,等了幾分鐘,發現他們還不過來,於是開啟車窗嚷嚷道:“晨曦,你小子真能磨嘰的,咋還不上車?”
晨曦只得再次喊他家小孩,“陽陽,趕緊出來。”
范陽陽終於揹著他的小挎包出來,豆子跟在他身後搖著尾巴。
晨曦問道:“在屋裡幹什麼呢?昨天興奮地恨不得馬上就去,今天就數你最慢。”
范陽陽拍了拍略凸的小包,說道:“我要帶上我的畫筆跟美術本,王老師給我們佈置作業了。”
“什麼作業?”晨曦鎖上院門,拉著陽陽的手問道。
“寫日記,畫畫,王老師說完成作業的人開學獎勵一顆星。”范陽陽回答。
晨曦不屑道:“才一顆星啊,你們王老師太摳門。”
他懷疑他家小孩有收集癖,總是想著積攢各種東西。以前喜歡收集糖紙的時候,他特意給小孩準備了一個月餅盒讓他裝糖紙,現在還在家裡放著,滿滿一盒糖紙,從黑白格子的牛奶糖紙到會變色的水果糖紙,顯示他家的生活也是越來越好。
范陽陽才不理會他爸爸的話,王老師給他說過,爸爸整天下地幹活就是因為小時候不好好學習,長大沒有出路只能去種地,他要向小叔叔那樣,上很大的學,將來爸爸就可以不種地了。
順子開的是他們的麵包車,這小麵包車,雖然外表比不上江銘誠停在他家門口的轎車,但肚量絕對比小轎車大。而且車子後面有兩排座位,後面還有一個空地,豆子正好能趴下。
晨曦上了車,看到副駕駛的位置上坐了一個姑娘,主動打招呼:“你是方慧珍吧?我聽順子提到過你,我是範晨曦。”
方慧珍長得五官端正,因為是坐著,他看不出具體多高。雖然長相併不十分出色,但膚色白皙,正所謂一白遮三醜,看上去白白淨淨,與順子這大老粗黑瓜蛋子倒也相配。而且,大概去大城市見過世面,說話也不像一般鄉下姑娘那樣大嗓門。
“我知道,順哥給我說過。”方慧珍點頭,態度落落大方。
“行了,都是自己人,別那麼客氣,”順子看人都上來了,就踩著油門轉彎。
“你也太自來熟了,人家姑娘承認是你家的嗎?”晨曦故意糗他。
順子被說得發窘,“是不是兄弟啊?這個時候拆臺。”而一旁方慧珍的臉早就紅透了。
一行人你說兩句我說兩句,如陽縣城也就到了。
作者有話要說:這也算是爬到床上了吧?
ps:感謝smilerc220與blnnn丟來的地雷,幸福來得太突然!也感謝每一章都為我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