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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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花希越跟過去的時候,葉銘晨已經上了電梯,門正要關閉,他用手擋了一下,鐳射自動感應裝置被觸發,門再度開啟。
“聽著,我知道你現在心情很差。”花希越很理解,那些苦心經營的東西付之一炬的感覺,“但把俆邵揍一頓並不能解決問題。”
葉銘晨吞嚥一下的同時翻了個白眼,“你覺得我那麼蠢?”
“聰明的話你就不該信他。”正是葉銘晨對俆邵的那份信任和忠誠讓他們錯失了先機,俆邵先下手為強,現在他們不得已地陷入了被動挨打的局面。
葉銘晨抬了抬眉,半開玩笑地說,“我以為傷口撒鹽那麼殘忍的事你是不會做的。”
“我以為這才是我的特長。”花希越接上他的話,然後心也放下了一些,照這個情況看來,葉銘晨對如今的局面是有所預料的,只是他不希望事情真的朝這個方向發展,因為,他的心期待另一個更好的結局。
但現實往往就是這麼無情,你越不希望發生的事,偏偏越會發生。
“不要讓他擊垮你,大不了你可以另謀高就,畢竟你這麼優秀。”花希越維持著手按在電梯門上的姿勢,對他說。
“我不知道原來你也會勵志。”葉銘晨笑了笑,接著搖頭,“我不能,花希越。”
“你……”眸色驟暗,花希越的眉頭皺了起來,“別告訴我你簽了反競爭條約。”
當你與公司簽訂正式合同的時候,有些公司會把這項條例寫入合同。
反競爭條約,顧名思義,當員工離開一家公司後,1…3年內不能參與同行業的工作,從中獲利,否則原公司有權追究當事人的一切責任。
那意味著官司,意味著訴訟費和一大筆賠償金,數額從幾十萬到上億元不等。
聰明的高管都不會選擇簽下附有反競爭條例的合同,特別是銷售這個行業,離開三年,不與客戶接觸,等同於事業走向死亡。
先不論三年是否能平穩過渡,那之後人脈重建又要花費好幾年時間,而人的一生能有幾個三年又三年?
“該死的,你怎麼會蠢到簽訂這樣的合同?!”花希越現在簡直想衝進電梯把男人拖出來揍一頓。
相比之下,葉銘晨就淡然多了,儘管他是當事人,“原本這一條不在我的合同裡。”他眨眼,微笑,問花希越,“你記不記得,我找法務部改過你的合同?”
花希越瞬間如遭雷劈,臉色刷地黑了,“俆邵和你提了條件,修改你的合同增加反競爭條例……他根本就是算好的。”下一刻,他衝進電梯,扯住葉銘晨的衣領把他壓在牆上,額頭青筋暴起,“你他媽的到底是多恨我?!不惜接受這樣的條款,就為了每月能炒掉我一次?!”
葉銘晨倒不為這個決定後悔,他知道萬物皆有取捨,得到就意味著要付出代價,嘴角的笑容遲遲沒有散去,“你懂的,我喜歡控制。”
電梯門在他們眼前關閉,花希越的手緩緩放鬆,以一種頗為無奈的語氣感慨,“我真是……服了你。”
總裁辦公室的門被推開的時候,俆邵用手撐著下巴,遠眺著窗外灰霧朦朧的天空,聽到聲音,他轉過椅子,先是看了花希越一眼,似乎在意外為什麼他會跟著來,然後視線才移到葉銘晨身上,“想來要個說法嗎,銘晨?”
他對葉銘晨的稱呼依舊很親暱,哪怕他想要害他。
“和孟楠有關係,對嗎?”葉銘晨猜測可能和昨晚Unsub上傳的影片裡,姚玲的話有關,因為當年孟楠挪用公款時,俆邵令他去追查,最後事情卻以孟楠的離開告終,沒有追究責任。
現在,俆邵完全可以倒打一耙,責怪是葉銘晨辦事不利,明知孟楠擅自偷用公款,卻幫助孟楠掩蓋真相。
俆邵是總裁,葉銘晨只是總監,上面的人自然信他多過葉銘晨。至於真正的事實是怎麼樣,已經不重要了。
“如果你認為那是誤解,你可以和股東們解釋一下。”俆邵唇邊的笑遊刃有餘。
“我不能。”葉銘晨陰沉的目光落在俆邵臉上,如果他要解釋,就必須拿出可信證據,但問題就出在這裡,“因為當初和孟楠簽訂保密協議的人員名單裡,也有我。”
也就是說,他要坦白,就必須打破協議,那意味著另一起官司,足以罰光他的所有資產的官司。
所以關於此事,別說向高層提出申辯,就連跟廣告部的人,葉銘晨都不能解釋,一個字都不能。
花希越看著他們對峙,不由地心聲無奈,俆邵這個老狐狸真是打得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