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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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他緊實又有彈性的臀。
方盡渾身一僵,呼吸都紊亂起來:“妻主!”
又急又羞又氣,推她道:“不要鬧了!”
羅衣知道他為什麼著急,她不過是小小調戲了他一下,他居然起了反應。
真是年輕的男孩子啊!雖然被教條洗腦,但是骨子裡的基因和身體的反應是不會變的。
她裝作沒有發現的樣子,鬆開了他。
方盡立刻轉過身去,深深地呼吸。好一會兒,他頭也不回地奔出去:“我去瞧瞧,早飯吃什麼。”
他們自己其實還有些糧食。跟衣服、瓦罐等放在一處,收在於母的房裡。上山後,吃用都是山寨提供的,他們這點糧食,是“走”的時候再帶上,路上用的。
如果他們還“走”的話。
羅衣走出屋外,對著明亮的日頭,緩緩伸展著胳膊。
昨晚打了一架,雖然看起來很輕鬆,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忍得多辛苦。
她與這具身體還沒有完全契合,雖然已經不再沉重,卻十分的不靈活。她昨天做到那個地步,費了老勁了。
不一會兒,方盡回來了,手裡端著一隻托盤,上面擱著大大小小的碗。
搭眼一看,那托盤粗糙得很,倒是大大小小的碗十分精緻,而且花樣不一,一看就是從別的過客那搶來的。
來到近前,方盡還羞著,並不直視她,微垂著眼,徑直往屋裡走。
放下一半,又走出來,把另一半端去於母和於父的屋裡。
羅衣忍不住感慨,當人媳婦/夫郎可真是辛苦。
明明該兒子/女兒做的事,偏偏推給了媳婦/夫郎,說什麼孝順,分明是無恥又不要臉。
等到打完仗了,日子安穩下來,她就買兩個下人,一個伺候於母,一個伺候於父。
再買一個伺候方盡。
至於她?她不要別人伺候,方盡照顧她就好了。
從前於家是有下人的,自從方盡嫁過來,於父心疼那些花在他身上的銀子,就把下人都賣了,所有活計都交給了方盡。
羅衣心疼方盡要做那麼多事,自己又不想做,想來想去還是再買兩個下人比較好。
吃過早飯,方盡便忙碌起來了。
一家人在逃難的路上,衣裳沒換過,澡也沒洗過,要多狼狽有多狼狽。方盡今日的任務便是挑水,燒水,洗衣服,晾衣服。
於父脾氣急躁,等不得,不時催方盡,叫他別磨蹭,快一些。
羅衣很不高興。於父年紀也不大,還不到四十歲,自己也不是做不了事,偏要事事支使方盡,擺他的“婆婆”架子。
但她是他的女兒,是晚輩,又不好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