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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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跑了出來,來到河邊,跪在草地上難過地哭。
哭累了,就歪在地上睡著了。直到一個少年從河堤上跌下來,恰巧撞在她的身上,帶著她往河裡滾去。
眼下已經入了秋,河水已經冷了,胡二妞眼疾手快地抱住少年,幾個打滾,才免於落入水中。
明白了事情的經過,羅衣低頭看向身下的少年。他因為被她壓在身下,神情憤怒不已。明明是她救了他,他卻擺出這樣一副表情。
羅衣沒有放開他,而是繼續接收記憶。
在原主的記憶中,她捱了少年一句罵,就立刻把他鬆開了。然而不巧,附近恰有村人經過,見到他們的模樣,以為兩人在做不可見人的醜事,當即把兩人一頓呵斥,然後勒令少年娶了她。
少年名叫周自榮,並不是大馬莊本地人,而是兩年前從外地來的。與他一同來到大馬莊的,還有一個被他稱為姨娘的三十來歲的病弱婦人。
周自榮剛來的時候,穿著打扮很是上等,拇指大的珍珠鑲嵌在他的腰帶上,說不出的富貴風流。然而兩年過去,他華麗的衣裳變為普通的布衣,那些閃閃發光的珍珠和寶石也不見了蹤跡,他窮得日日靠著村長的接濟吃飯。
即便如此,周自榮仍然不想娶胡二妞,他對她的嫌棄和厭憎幾乎寫滿了每一根頭髮絲。但因為被撞見了這一幕,千夫所指之下,他不得不娶她。
娶了她之後,他待她冷漠又刻薄,但胡二妞卻因為不必嫁給老鰥夫,對他既感激又愧疚,不論他如何待她,總是毫無怨言,甚至勤勤懇懇地做事,養活他和姨娘李氏,再沒叫他們吃過村長的接濟。
因為周自榮還要讀書,胡二妞便咬著牙,種地、養雞養豬、上山打獵、下河捉魚,想盡一切辦法賺得銀錢供他讀書。
周自榮握筆,要上好的狼毫筆。寫字,要極好的雪花紙。硯臺,要有名的徽墨……但這個是打碎胡二妞的骨頭論斤賣,也買不來一角的,為此受了周自榮許多冷眼。
終於,七年過去,周自榮考上了探花郎。他風光無限,驕傲滿面地遞給她一張紙:“你配不上我,當年娶你是不得已,念在這些年你伺候我的份上,這二百兩銀子你拿去,回老家吧。”
當年胡二妞嫁給他的時候,因為他家裡貧窮,胡二妞的後孃生怕她連累家裡,在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