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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羅家人的揮霍
比如給家裡寄那麼些生活費的事情,方萍英就覺得他太過於縱容整個羅家的人了。
他自己在部隊省吃儉用,一個月將大部分錢都寄回來,慣的周雲梅他們卻在家裡大吃大喝。
反正方萍英不管他以前怎麼樣,現在他們結婚了,以後他們兩口子還得過日子。
她必須要好好規劃他們兩人的生活,總不能他們自己兩人不吃不喝,恨不得一分錢掰成兩半花,卻讓家裡人這樣大手大腳的花錢。
果然,方萍英的策略是正確的,周雲梅一聽說錢放在羅志勇那裡,她想起昨兒早上羅志勇要她拿錢出來的臉色,撇撇嘴,沒再繼續追問下去。
方萍英看著她的反應,自然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暗暗一笑,也沒說話,繼續煮麵。
周雲梅在灶屋裡呆了一會,倒是也問了問羅志勇的腿怎麼樣。
方萍英也沒直接說羅志勇沒大礙,免得周雲梅以為羅志勇的腿傷沒什麼大不了,不再重視,只說下個月還要去縣城看,才能知道啥時候能好。
周雲梅聽了,沒再多問,略沉著臉出去了。
方萍英在羅家呆了幾日,一家子住在一起,婆媳,姑嫂,妯娌攪合在一起過日子,自然常有些磕磕絆絆的事情發生,就光是周雲梅一天都不知道要黑多少次臉。
但好在都是些小吵小鬧,也沒什麼大事情,日子倒是也能過。
不過在羅家的這幾日,方萍英卻是發現了這羅家的人還真是會享受生活。
不管有錢沒錢,家裡的吃食總是不會差。
這個年代的人,外頭還沒有工打,大部分都在家務農,一年下來掙的錢也不多,就必須得算計著過日子。
好些人是一個月都難吃的上一回肉,因為肉價貴,一斤肉的錢都不知道能幹多少事情,大多數人吃的都是自己家裡種的一些蔬菜瓜果,頂多就是吃些自家母雞下的雞蛋打打牙祭。
但羅家卻完全不一樣,他們家基本是隔幾集就會買上一次肉,而且一買至少兩斤,不像別人家偶爾買的幾兩肉這樣。
因為村裡的屠夫不是天天殺豬,她們得去集市上買。
這時候的集三天趕一次,其他時間鎮上便沒東西賣,為了時常能有肉吃,周雲梅去集上便會偶爾買上幾斤肉,然後放到家裡,做飯的時候,偶爾讓人割上一小塊和家裡的一些素菜一起炒。
而且這樣花錢買肉也算了,因為周雲梅太懶,買肉回來之後也從不及時處理,就掛在那不管。
要是冬天還好,放上個兩,三日倒也不會壞,但現在已經開始進入夏天,天氣開始熱起來,肉頂多是放一個晚上,到第二天就會壞。
有些時候,見肉壞的不是太厲害,家裡人也就將就著吃了,實在不能吃的,便都浪費了。
看著浪費的那些東西,方萍英千般不捨,因為這肉是她男人忙死忙活換回來的,別人想吃吃不著,但周雲梅卻是眼睛都不眨,說壞了的肉不能吃,會生病。
她吃過兩回,最後弄的上吐下瀉,最後看病的錢比買肉的錢花的多的多。
這話要是放在三十年後的確沒錯,但在這個年代,尤其是在農村,便看的出她有多揮霍。而且每次說了之後,下回她仍是不想法子解決,這和燒錢沒什麼區別。
方萍英要是顧得上,都是方萍英處理,顧不上的時候,十有八九那肉都是壞了的。
而且還不只是吃的,還有家裡人的衣衫和村裡人的一些人情往來。
周雲梅是每個月都扯布做新衣裳的,只要在鎮上看到有喜歡的,毫不考慮錢,下手就買。
和村裡人的一些人情往來也是,她好似為了顯擺自己家裡有錢一樣,別人偶爾送些自家種的瓜果給她,她一出手就是直接給人錢,而且一出手就是五毛,一塊的給。
有些厚道的人倒是知道承下她這份情,在適當的時候總會把錢還回來,但一些不自覺的人,卻就是想來佔便宜。
家裡除了周雲梅,羅翠蘭和羅志明也是個會花錢的。
羅翠蘭固定每個月問周雲梅要二塊錢零花錢,自己買衣裳和女孩子的一些要用的東西都花了,偶爾碰到特殊的事情還會多要上一些。
羅志明更是三天兩頭的問周雲梅要錢,甚至連原因都不用說,要就直接給。
以前還是羅志明一個人,如今加上方秀,方秀是個會算計的,她知道周雲梅手裡有錢,更是三天兩頭的慫恿羅志明去周雲梅那拿錢。
這也就讓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