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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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也是客氣非常。林仲嗣雖已退休,可多年的人脈還在,要是惹得老人家不滿,人家一句話,便可讓他這個小小的官位不保,他能親自來這個偏僻的小村莊,也是經過仔細調查的。
宣讀完任命書,大郎疑惑:“啟稟大人,林大郎不敢有隱瞞,我乃是被父親臨死棄絕之人,根本無資格任鎮長,當年遷來此地時,在白水鎮鎮府有備案,還請老爺明察。”
“哼!”
想起大哥臨死前所做惡事,林仲嗣就氣不打一處來,可他身為死者弟弟,當著為官者,不好言兄長不是,只能冷哼以洩憤。
林縣令自是知道林家情況,言道:“本縣能任命你為鎮長,自是看過林家卷宗,至於你所提被父臨死前棄絕之事,本縣已令人核實,乃是因你父不慈,才做下此荒唐事。害得你舉家北遷,本縣已上報省府,棄絕書作廢,且你有功名在身,便有資格擔任官職,林大郎可放心上任。”
棄絕書也是能廢棄的?林家人當場震驚,林仲嗣卻是心知肚明,這林縣令如此做為,必是有目的,且他話中不實。良平鎮此時還是汪洋一片,當年所存文件具被水淹,即便是知此事之人。尚有多少人逃過了這次水災留有性命,也未可知,即便尚有存活,也不一定便來到此縣,林縣令核實情況的機率是低之又低。
林仲嗣很是不客氣:“拿省府的批文來看。”
任安置區鎮長。是個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安置的好了,是縣令的功勞,出了差錯,受罰的是安置區的鎮長,林仲嗣怕縣令只是哄騙大郎。自家侄子吃虧,別到時候一切安置好了,將大郎棄擲一旁還是小事。若是縣令以棄絕書為藉口,再治大郎個瞞報實情之罪,那可就冤大了。
林縣令沒想到,自己已下了任命書,林仲嗣還如此較真。心裡惱怒,可也不敢露出聲色。他此次親自來,確是有求於林家,只得忍氣道:“這——,本縣已上報,府丞回覆,批文不日即到,棄絕書必是會取消,林大郎可放心上任。”
林仲嗣冷臉:“那邊等省府批文下來再講,林大人若有事自管去忙。”
這便是下逐客令了,林縣令倒是真有事,可是他要辦的事,卻是與林家有關,要忙也得林家配合,他才有的忙。
朝廷早幾年便發文,發展各地特色,提高國庫收入,人家別的地方,各個都找出了特色,就說臨近的貴陽縣,由於水土的原因,盛產一種辣椒,顏色紅嫩,味道既甜又辣,無論做為主菜還是配菜,都能出上好佳餚,這種辣椒是其他地方不可比的。
再說另一個鄰縣,所出棉花,花絨纖維比別處的棉花要長處許多,織出的布自是比別處的要好,韌性好而柔軟,價格也高出許多,每到秋冬,鄰縣的府庫上交銀錢之多,看著讓人眼紅,鄰縣的縣令,已是連著兩屆高升,這一屆縣令,又著人研製出新的織布花樣,布匹價錢比原先還高,縣令高升指日可待。
而自己這個多陵縣,真應了地名,大多為山陵,山陵卻也不高,只生長一些雜樹,這些雜樹生長無甚特色,既小又不成材,要製作好些的傢俱,還得去別處買木材。而且由於土地貧瘠,耕地極少,所種莊稼收入太低,近些年很多人外遷,人口越來越少,原本就少得可憐的耕地,也漸漸變成荒地。
大郎遷來之前,林縣令便在此縣任縣令,大郎來此地已五年,林縣令已任滿兩屆縣令,由於沒找到本地特色產業,而且上交收入一年少於一年,不但升遷無望,官職也有可能不保。
如今,難民似乎著了魔般,不往那富庶之地去,偏偏往多陵縣這個鬼地方擠,朝廷還發文要就地安置,多陵縣還就最符合安置條件,不但人口稀少,而且荒地較多,可朝廷撥來那些錢糧,也只是杯水車薪而已,那裡夠安置如此多難民,還不得自己想辦法解決。可縣庫裡哪來那麼多的錢糧。
要新設村鎮,必先得選好地址,調查期間,林縣令才發現,本縣最好的一塊地方,荒地多山陵少的一塊福地,竟是被外來戶林家買下,而且這幾年來,林家不但沒有落魄,反而日子越過越紅火,圍繞著林莊,很有越來越發達的趨勢。
也怪不得林縣令多年來固步不前,腦子確實不靈便,福地是林芳跟陳董認為製造而出,且已是小有名氣,連外省的人都聞聲而來,堂堂本縣縣令,直到此時才知有此福地,而且自作聰明的認為,是林家買了福地,而不是林家來之後才有的福地。
林縣令著人調查林家,發現,林家的產業,都是本縣原來沒有的。
本縣有成衣行,卻是沒有製衣坊,成衣行所賣衣物,均是從別處進貨,且花樣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