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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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幹事道:“付紅霞村裡有個女生叫何慧的,在四十九班,上官幹事可以去找她。”
高二年級就兩個班,一個是四十九班,另一個是陳董所在的四十八班。高一三個班,肉球所在的五十班,林芳的五十一班,還有梁曉燕所在的五十二班。
冷不防回身,在肉球腦袋上又拍了一巴掌,這回肉球沒有防備,圓乎乎的腦袋上結結實實捱了一下,得逞後的上官幹事才笑呵呵抽身而走,氣得肉球衝著他背影直瞪眼,還誇張的急呼吸幾口氣,逗得林芳直樂。
再看宿舍內的一眾女生,除了楊秀琴和校花竇雅琳,還有兩個吃飯也不忘背書的,其他人幾乎各個忘了吃飯,有幾位甚至面色潮紅,林芳吐槽,這上官幹事還真是一個男顏禍水。
林芳其實去過付紅霞家一次,而且她也並不是路痴,可是,想起付紅霞她爸那冷冰冰的的臉,林芳內心還是不太想帶路,肉球這一通插科打諢,正好給她解了圍。上官幹事走後,林芳問肉球:“怎麼回來這麼快?”
將飯盒遞給林芳,肉球答道:“食堂今天沒做飯,好多人在食堂鬧呢,我覺著沒意思,就拐回來了,昨天城裡的同學請客,在一家羊湯館吃的飯,我覺著那家館子羊湯熬得還不錯,乾脆咱倆就去那裡吃算了。”
食堂不做飯也不是一回兩回了,據說是校領導之間的齷蹉,你現在就是再鬧,人家也沒做飯,鬧來鬧去最後還得自己想辦法,所以每逢此時,林芳和肉球都會一塊出去吃,聽肉球說要喝羊湯,林芳搖頭:“算了,還是買幾個饅頭吃吧。”
羊湯裡多少都會有些辣椒,林芳吃不得辣椒,何況,就是因為自己這個缺陷,才被良鳳和史斌華有機可乘,害得自己有家不能回,所以,此時的林芳對辣椒是萬分戒備。
況且,羊湯比面可貴多了,就是她的碗裡特意不放一丁點辣椒,想起家裡因自己的病欠的債務,林芳還是捨不得花錢。
多年的死黨,肉球當然知道林芳想節省的想法,他本來也沒打算讓林芳花錢,便進一步引誘:“那就不喝羊湯,咱吃小雞燉蘑菇,那裡面可是沒有辣椒,你住院的時候,我有回從小雞燉蘑菇店子那裡過,看見旁邊新開了一家書店,聽說裡面的書大多是咱這裡原來沒有的,要不咱去看看?你肯定感興趣。”
明知肉球是故意提起新書店,就是為了引誘自己跟著他去吃飯,林芳還是動了心,可小雞燉蘑菇是論份的,有大份,中份和小份,也就是大湯鍋,中湯鍋和小湯鍋,哪怕是一份小湯鍋,也比一碗羊湯貴得多,她更加捨不得花那冤枉錢,就問肉球:“那家館子單賣面不,我只吃碗麵就行。”
“賣,咋能不賣呢,開門做生意,只要有錢賺,你就是隻喝碗水,人家都賣。”
做完保證,肉球也不管林芳答不答應,將飯盒隨手往伸出個腦袋看熱鬧的鄭華手上一塞,拉起林芳就走,嘴裡嘟囔:“哎喲我的小姑奶奶,你再磨嘰,一會兒該沒時間休息了,下午上課又沒精神。再說,眼看著過兩天就考試了,我還指望著你給我突擊補課呢,你可得保重身體,我的命運可就掌握在你老人家的貴手裡。”
聽著肉球胡說八道,想起肉球口中的新書店,林芳心嘆,唉,算了,去就去吧,不就是吃個小雞燉蘑菇嗎,最多這個月省著點花錢。同時自我安慰,其實還是自己賺了,自己記性好,看過一遍的書多半不會忘記,又不用給錢。再說,這種窮日子應該不會持續太久,家裡應該很快會富裕起來。
第一九六章 書店
二中在縣城郊區,而肉球說的那家小雞燉蘑菇店子,在城區中心最繁華地段,靠兩隻腳走路的話,來回差不多要五十分鐘,肉球讓林芳等他一下,他回宿舍去推摩托,這傢伙是高一年級唯一一個騎摩托上學的農村學生。
肉球雖然平時大大咧咧,可對於跟自己從小一塊長大的林芳還是比較細心,因為林芳的心臟病,情緒不能過於興奮,也不能受刺激,只要林芳坐他的摩托,他一般都不會開得很快,有時候林芳想坐飛車,哪怕自小以整他為樂的林芳難得央求他,給他說好話,這傢伙都堅決不幹,當然,事後他的肥臉絕對會備受虐待,就這,他也不會改變主意。
摩托車推過來,林芳坐上摩托車後座,肉球小心騎著車,兩人出了學校大門。入眼是冬日後漸顯荒涼的耕地,這個時候本應是小麥鮮綠的時候,可此處的土地卻是光禿禿的,除了野草和路兩邊的大樹,便再無其他。
學校面南背北,東西兩面也被耕地包圍,只有北面鄰接一家鞋廠,再往北就是通往城區的路,漸走房屋漸多,路邊也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