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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誇於紅梅好,覺得原身能夠娶到這樣一個媳婦是他的福氣,結果他非但不珍惜,還耍酒瘋欺負自己的好媳婦,即便是最親近江流的那些人,也看不下去了,紛紛上門勸原身別喝酒,小心把好媳婦給氣跑了。
可有於紅梅在,原身又怎麼可能戒酒成功呢,酒癮和煙癮一樣,一旦染上了,需要極其強大的剋制力以及身邊人的配合才能夠完成。
每當原身有點清醒的時候,於紅梅都會將酒送到他的面前,久而久之,原身的腦袋徹底被那些酒蟲給勾壞了。
有一次,喝醉酒的原身拿板凳砸傷了兒子江傅,這件事成了“引爆”於紅梅的導火索,她再也沒辦法和這樣一個自暴自棄且將火撒在家人身上的男人過下去了,她選擇了離婚。
這時候,距離原身殘疾已經過去了大半年,所有人都知道於紅梅的日子有多艱難,因此即便她提出了離婚,也是惋惜同情多過鄙夷責罵。
原身不肯離婚,於紅梅選擇向法院提交離婚訴訟,最後的審判結果女兒歸於紅梅,兒子歸原身。
於紅梅大方的將那二十多萬賠償款讓給了原身,人人都誇她大義,卻忘了那些賠償款本來就是屬於原身一個人的,工傷的賠償根本就不在夫妻共同財產之內。
藉著這件事,於紅梅又得了一份好名聲。
然而她還沒有徹底利用完原身。
在法律宣判後,於紅梅又回了一趟江家,別人不知道她和原身聊了些什麼,只知道於紅梅是哭著離開江家的,身上還帶著傷,後來傳出風聲,說是於紅梅想要接過兒子江傅養在身邊,只是被霸道蠻橫的原身給拒絕了,非但如此,還動手打了她。
這個訊息傳出來後,大夥兒就更加唏噓於紅梅的遭遇了。
離異的女人帶著孩子可不好嫁,尤其還是兒子,可於紅梅並不在意這些,為了孩子著想,甚至願意和離婚的前夫低頭,把法院判給前夫的兒子接到身邊。
養育一雙兒女是十分困難的,不僅費事,而且費錢。
但一腔慈母心的於紅梅根本不在意這些,只可惜原身不識好人心,不但拒絕了於紅梅,還動手打了她。
至此,於紅梅厚道堅貞且慈愛的好名聲徹底響徹了這一片地域。
與此同時,原身做的那些錯事壞事也傳的人盡皆知了。
因為這份好名聲,離婚後的於紅梅並不愁嫁,大家都知道她是一個在丈夫出事後依舊不離不棄的好女人,替她說親的人很多,撮合的物件也不乏那些離異或是喪偶的有錢男人,只是於紅梅都拒絕了。
直到一年後,她和她之前打工的碟片店的老闆蔣天城日久生情,這才再次步入婚姻殿堂,這段婚姻自然備受祝福。
再婚後的於紅梅對繼女很好,這份好甚至還在自己的女兒之上,人人都誇讚她是一個好後媽,卻忽略了跟著於紅梅去了蔣家的江樺的心情。
八個月後,於紅梅和蔣天城的兒子出生,一家四口和樂美滿,更襯托地江樺如同入侵他們領地的小偷一般。
面對父親的墮落,母親的冷漠,江樺變得越發叛逆,在處處優秀的繼姐蔣如伊的對比下,她的叛逆平庸被外界看作是原身這個歹竹基因作祟的象徵,正是因為她體內流淌著原身父親不優秀的血脈,所以即便受著和蔣如伊一樣的教育,即便有於紅梅這樣一個優秀的母親,她依舊是水塘裡的一灘泥巴,生動形象的詮釋了什麼叫做爛泥扶不上牆。
至於江傅,他倒是挺爭氣,可是有一個原身這樣拖後腿的親爸,成績優異的他在初中畢業後就沒再往下唸書了,和絕大多數留守在鄉下的男孩一樣,江傅靠著當年留下來的那點賠償款娶了老婆,在對方生了孩子以後外出務工,很久才會回家一趟。
終於有一天,原身徹底把自己喝死了,得到這個訊息的江傅回家奔喪,在處理完原身的後事後,變賣了家產,帶著妻兒去了外地,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回來過。
彼時蔣天城靠著碟片生意沒落之際將生意盤出的錢投資了房產,現在坐擁幾十套房子的他過上了舒適的包租公生活。
於紅梅就和貴婦人一樣,精心保養打扮,閒暇時分出一點精力在小兒子以及繼女身上。
江家父子仨人的悲劇彷彿和她毫無干係,只在旁人聊起他們時,於紅梅順勢流下一滴眼淚,然後獲得一票惋惜同情。
江流斂眉,思緒從原身的記憶裡抽離,他看了眼於紅梅,然後將面前那杯酒推回她面前。
“之前是我一時沒想明白,其實就算瘸了腿又怎樣呢,我還有腦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