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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腿翹起來一看,只見兩隻腳被兩指寬的細白布條纏的嚴嚴實實,下意識便以為自己腳受了什麼嚴重的傷,所以用紗布給包紮起來了,把她給嚇得不輕,後來才知道,原來是被纏腳了,幸虧是初纏,還沒把腳趾腳背給折斷了,而且當時年紀小,恢復也快,並沒有留下什麼後遺症。
當時真是撒潑耍賴、尋死覓活的用盡了法子,才終於讓她娘呂氏答應了不給裹腳,然而年歲越長,流言越多,大家小姐裡就沒有不裹腳的,況且她這雙腳不僅關係到自己今後的命運,還代表了家族的顏面,並不是自己就能左右得了的,她又沒了爹,無人站出來替她說話,長到七八歲上,實在扛不住族裡和家裡的壓力,呂氏便又萌發了給她裹腳的心思,不過那時候骨頭都成型變硬了,要想裹出個好樣子來,就要做好遭大罪的準備,呂氏到底不忍心,端秀又適時表示可以做了小鞋穿上,保管人都看不出來,這才作罷,總算讓她保住了一雙腳。
梳完頭,曲氏自袖裡掏出一盒胭脂來,作勢要給她抹上,端秀忙偏頭躲開,開玩笑,一看她嫂子臉上那兩團高原紅,就知道她是個化妝新手,她才不要做試驗品呢。
“為什麼不抹啊,這個抹上多好看哪,你如今也大了,該學著打扮起來了,明兒也叫你哥給你買些胭脂水粉回來,我教你畫。”曲氏對自己的化妝水平倒是十分自得:“你看我塗了脂粉是不是顯得更有精氣神了,你再看家裡其他幾個小姐妹,誰出去吃酒見客的不打扮打扮啊……”
看她這長篇大論的一副你不塗不行的樣子,端秀只好接過胭脂,拿潤膚的膏脂和勻了再拍到兩頰,免得在臉上糊成一團,剩餘的一點乾脆當眼影抹到眼皮上了。
端秀她們過去時,花廳裡已經聚了一堆人。
江家是本地望族,別的不說,人口是真不少,又有遠親近鄰的來祝賀或看熱鬧,來的人著實不少。
幸虧她們家早就分家了,她娘又是個寡婦不好出門應酬,否則光是分清那些七大姑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