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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的為什麼是最多的:“為什麼不吃掉小羊啊?”大的母羊能夠提供奶水,林雀能夠理解,但是他不明白為什麼連小羊都留著,它可不能餵養嬰兒。

羅琦拍了拍他的小腦袋,經過一段時間的清潔和打理,林雀的亂糟糟的頭髮已經被割去,現在的髮型類似另一個時空的板寸,雖然不怎麼整齊,但是瞧上去已經很是清爽,髒兮兮的小臉也已經洗乾淨,加上最近石洞食物豐富營養充足,瘦小的臉蛋也變得紅潤有肉,瞧上去終於像是一個人類的孩子,而不是一隻沒毛的猴子了。

“你喜歡吃羊肉嗎?”羅琦笑著問他。

“喜歡。”林雀蹲在地上,回答的毫不猶豫。

“那如果河邊有兩頭羊,一頭大羊,一頭小羊,你想要捉哪頭羊回來?”羅琦循循善誘。

林雀想了一會兒,才猶猶豫豫的說:“……小羊。”

“為什麼?”羅琦被這個不按套路的小子驚著了。

“大羊跑的太快,小羊跑得慢,我能捉住它。”林雀有些不好意思,但是立刻又加上一句:“等我長大了,我就能長得和虎牙一樣……不!比他還高,那時候我就能把大羊打回來了。”

“……那如果虎牙打回來一頭羊,你希望這是大羊呢還是小羊?”羅琦換了一種說法。

“大羊。”林雀回答的毫不猶豫。雖然小羊的肉更加細緻,但是對石洞人來說,能夠提供更多肉的大羊才更加珍貴。

“你想啊,現在把羊吃掉,那麼你吃掉的小羊沒多少肉,可是等一段時間,小羊長大了,這時候再吃,就是大羊了,那能多吃不少肉呢。”羅琦給他灌輸養殖觀念。

“而且啊,小羊很好照顧的,只要你將它帶到草地上,它就會自己找草吃,等它長大了,就可以有羊奶喝,有羊肉吃,羊皮也能做成衣服。”羅琦繼續安利自己的養羊大業。

如果能夠將羊真的馴化,那麼不管是圈養還是放養,只需要很少的人手就能夠看守照顧住不少的羊。在另一個時空的故事裡,不是經常有牧羊女牧羊童嗎,只需要一個年輕的少女或者男孩,就能夠將羊群每天的帶出去吃草,天晚的時候再帶回羊圈。

就算不能放養,學習魯濱遜,用灌木編織成羊圈,一個人就能養活二三十頭羊,每天都能喝上新鮮的羊奶,放開肚皮的吃羊肉。如果這裡能夠找到綿羊,那麼羊毛還能夠紡織成羊毛線,然後做成保暖的衣服呢。

“可是兔子養不大了呀。”林雀對不能吃外面的那幾只兔子耿耿於懷。

不但不能吃,火石生下兒女後,為了這兩個孩子忙得不停,實在沒工夫再照顧兔子,於是這個任務就落到了林雀的頭上。他每天對著那幾只被餵養的肥肥壯壯的兔子流口水,卻還要給這些兔子找草,幫它們清理竹筐裡面的垃圾,說實話,早就受夠了。

“兔子是用來做實驗的,你看給兔子的身上塗抹上草,只要兔子的傷口好得快,那麼就知道這草能夠治療傷口。下次再有人被咬傷,那麼我們就可以用這種藥草讓他好得快一些。”羅琦這樣給孩子解釋。

她倒並不是沒有動心過飼養兔子。兔子的好處也有很多,兔毛能夠製作衣服,兔肉能吃,關鍵是這貨的繁殖速度快的驚人,羅琦記得在另一個時空裡,兔子在澳大利亞因為沒有天敵一路繁衍,結果生生逼得政府又是鑄鐵絲牆又是撒農藥,耗費了幾千萬元的經費也只能無力的看著這群三瓣嘴們猖獗。

但是搜尋了記憶,羅琦發現這種動物從來沒有成為人類的飼養動物,在各個宮鬥時空裡,農民也是養雞鴨牛羊豬,但是從沒有能夠養兔子的。

——兔子會挖洞啊。

宮斗食神“大德魯伊”給大家作了科普,人類之所以沒有能夠在早期馴化兔子,完全是拜它們的種族天賦所賜。

兔子會挖洞,如果用東西圍起來,它們還可以打洞逃走。

另一個時空能夠養殖兔子,完全是拜鋼筋混泥土製造的兔籠所賜,而農業時代,因為無法做出能夠完全困住兔子的窩,所以一直無法大規模養殖這些玩意兒。

當然,用磚頭搭建的兔子窩一定很牢靠,但是想想那個年代,老百姓自己還住著草頂的泥房子,怎麼捨得將磚頭拿來給兔子做窩呢?

就連羅琦用來暫時養兔子的竹筐,也好幾次被咬出了窟窿,要不是及時補救,這幾隻兔子也早就桃之夭夭了。

小羊能夠養成大羊,兔子要拿來給大家試藥,雖然並不是十分理解,但是林雀也並沒有像大人們那樣覺得不可思議,他對世界的瞭解並不多,三觀還沒有固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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