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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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送上手裡的檔案合同道:“公司幫你爭取到了一檔很好的綜藝,希望你能看看。”
謝黎不願意上綜藝,卻答應了時裝週的邀請,還代言了Z品牌的華國區春夏男裝系列,公司這時候才明白,大少爺不是拒絕商演,而是不願意自降身價。身為謝家獨子,說不定哪天就要退圈回家繼承家業,如果真的代言什麼拼夕夕之類的產品,或者上一些不出名的三流綜藝,他以後怎麼見人?
這不,公司就幫謝黎接了一檔歌手競演類的綜藝。
綜藝名叫《歌手爭鋒》,勉強算是國內的一流綜藝節目了,前面三季有許多殿堂級歌手出現,是一名歌手證明自己實力的棚拍綜藝節目,採用上星和網路影片聯合播放制度,每回播放熱度都很大。
謝黎也看過,聞言挑了挑眉,露出幾分興致:“我看看合同。”
“你有興趣?”聽到有門,韓明露出激動的表情,“快,走走,進屋裡,我給你介紹。”
在客廳茶几上攤開合同,韓明詳細地介紹了一個規則。
“現在節目已經錄到第六期了,你是替補選手,最後一個上場,導演說第一次去的歌手可以隨意選歌,這個算是很大的方便,只要你……”
謝黎一邊聽著他的解釋,一邊冷靜地細細看過合同,略一思考,答應了下來。
“行,這個節目我參加。”
“這麼爽快?”韓明有些驚訝。
謝黎摸著下巴微笑:“誰叫我喜歡這個節目呢?”
《歌手爭鋒》的比賽場上,大家都喜歡炫技,不巧,正是謝黎需要學習的地方。
他的作詞作曲水平十分高超,唱歌的技巧卻不值一提,如果能參加節目,認識些前輩,並且向他們學習,他的目的就達成了。
韓明高興到:“好,我這就回復節目組。正好你要推行英文專輯,你可以在上面多唱幾首歌,宣傳一把。”
謝黎不在意這個,只是技癢難耐,想要和人鬥技罷了。
聽到韓明的話,他笑了笑,轉移話題問:“還有事嗎?沒事我要出門了。”
韓明一愣:“大少爺,你又要去哪?”
謝黎勾唇而笑:“今天青語殺青,我去接她。”
韓明點頭,表示理解,問道:“要不要我送你?你好歹也是公司一哥,出門不帶人太不像話了。”
謝黎擺手拒絕:“我們二人世界,你來瞎摻和幹嘛?”
韓明皺眉,有些失望:“好。”
話題結束,兩人一前一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