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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朋克青年將相片放在我手上,我一看:啊!
我實在很想大叫一聲,又想哭了:
這不是王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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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克青年見我情緒大動,不禁笑道:“更加沒錯了,你認識我們彪哥。”
我想:真是廢話,我不僅認識,還是他的女朋友呢,我……還曾是他的愛人呢。
朋克青年將手伸過來,我卻還拿著彪哥的相片,忘了給他。見他伸手來取,也不好意思不還了,遞給他道:“彪哥還好嗎?他人在哪裡?”
朋克青年說:“一直都在這裡呢,這些天不見人影了。”
我才知道彪哥所謂的逃亡,原來是逃到美國洛杉磯了。他一直沒有告訴我他在哪裡,誰想我就這樣誤闖誤撞撞過來了,還碰到他的兄弟。
朋克青年咧了一下嘴,露出牙齒上的一顆亮鑽:“彪哥五年前來這裡,我們就遇一起了,中間回去過一次,說是去見一個朋友,後來又急急趕回來了,心情好像不是很好。”
我想起彪哥去看我的那天晚上給我留的紙條:
——我很後悔我沒有做一個正派人。如果哪樣,我就可以永遠和你在一起了。
——忘了我吧,徐松明才是你的依靠。
——狼大真的很愛你。
——對不起。
我想著這些過去的枝枝節節,心裡真是百感交集。
我不會像從前一樣,想起阿彪就哭了。徐松明是我的男朋友,他會一直陪在我身邊。我也會一直陪在他身邊。
朋克青年收回了阿標的相片,裝到錢夾裡,又對我說:“可以把你的那一張也還給我嗎?”
我將自己的相片也一起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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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表示親切,我們不妨叫他阿飛。
阿飛是一個僑民,十幾歲的時候就跟著父母過來這邊闖蕩了,現在在迪廳裡唱歌,阿彪曾是他們樂隊的吉他手。我從來不知道阿彪這麼有音樂天分,這麼快就彈得這麼好一手吉他了,我單知道他會打架,徐松明連同他師兄師弟三個跆拳道黑帶高手都打不過他,尋常嘍羅他只要一拳就可以打到休克。正是這般暴躁脾氣和乖戾性格,才造成我和阿彪之後的悲劇。
聽阿飛讚美他的歌聲,我也感覺很陌生。我聽過他唱歌,在上海的歌廳裡,我們就是在那裡碰到熊紹,從此與警察局糾纏不清。阿彪的歌唱得很好聽,粗狂,帶著一股子野味,很有侵略性。他絕對是一個有特色的歌手。
他現在還在阿飛的樂隊裡,不過已經幾個星期沒露面了,他經常這樣,在歌廳裡唱半個月歌,弄點小錢,就出去了,隔幾個星期,沒錢花了,再跑回來。我知道他父親給他留了很多存款,但是,這些不夠阿彪的花銷,他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