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窤friendinneedisafriendindeed」,雖然兩人的個性風格天差地遠,小翎還是成為他特別的朋友。
志恆從來不缺朋友,但有時朋友多不一定有用。即便是朋友,還是有很多煩惱不能訴苦,有很多心事不能說。例如,臉上莫名長了一堆痘子,要是把不到妹怎麼辦?況且臺北的女生又是一個比一個跩,每次看到她們總忍不住緊張,更增加心中苦惱。此外,他遠從南部北上求學,花錢要小心節制,不能像同學一樣沒事去聽演唱會,買計算機零件像不要錢,這話也不能隨便出口。最重要的是,每當夜深人靜,聽著窗外的風聲和車聲,心中湧起強烈的孤獨的時候,他總不能向朋友哭訴說他想家吧!
然而他對小翎就沒有這些顧慮。不管再愚蠢的煩惱,他都可以對小翎吐露。想家的時候,他當然不會找小翎哭,但只要撥通電話,即便只是跟他扯一些無聊廢話,都可以讓他的心情平靜下來。
他原本還慶幸,能找到一個不可多得的知己,這樣的朋友,一個男人一生頂多只會有一個。然而,他萬萬沒想到,這背後隱藏了多麼醜惡的事實。
同性戀。這三個字他光聽到就反胃,沒想到這種人一直在自己身邊,而他居然渾然不覺!
這一年來,小翎究意是用什麼眼光在看他?一起游泳的時候,一起沖澡的時候,他是不是一直在偷瞄他的裸體?偶爾一起過夜時,他是不是會趁自己睡著,在他身上又摸又親?
只要想到這裡,他就會五臟翻滾,恨不得連腸胃都一起吐出來。
以前聽說有些學校會把比較娘娘腔的男生毆打至死,他還覺得這些人未免太野蠻,幹嘛沒事用暴力解決呢?等到自己遇到了,他才知道,有些人就是會讓你恨不得好好捶他幾拳才甘心。
後來小翎休學了,他總算鬆了口氣,心想他們從此井水不犯河水,就讓他再去糾纏別的男人吧。沒想到一年過去,陳少翎重返校園,開學第一天就搞得驚天動地,竟然從此成為學校的風雲人物。
他們是男校,學生又是經過篩選的優等生,照理不太可能會有「校園偶像」出現。知名度較高的學生不是「校方走狗」班聯會主席,就是某某大官大老闆的兒子,而這些人往往是同學厭惡的「嘔吐物件」。偏偏這位陳少翎同學,居然輕而易舉地就贏得了許多同學的注目與支援,儼然新一代青春偶像的架勢,就連心如止水(才怪)的高三學生,每天到學校討論的第一件事不是小考的答案,而是前一天陳少翎又做了什麼好事。
他最近的英勇事蹟,就是拿著一把五百萬保障的大雨傘,跑到二樓的露臺上練習跳傘。雖然雨傘中途開花,讓他摔了個鼻子著地,外加被教官與導師各狂電一個小時,他仍然得到了許多掌聲。
志恆由於個性海派喜歡交朋友,對大小事務總是熱心幫忙,因此交遊廣闊,知名度也算相當高,但從來不曾像小翎那樣大出風頭。對於小翎譁眾取寵的行為,他除了不屑,總有幾分吃味。
更糟的是,經過那件烏龍送花事件,他一時不察主動跑去找那變態談判,當場吃了悶虧不說,更引來一群多事的人,老愛有意無意把他跟小翎的名字連在一起,著實讓他切齒痛恨。而始作俑者陳少翎本人,反而一副置身事外的嘴臉,彷彿這一切全不關他事。每次在校園中不期而遇時,小翎不是對他視若無睹,就是朝他露出優雅甜美的笑容,卻又含著強烈的嘲諷,當真刺眼至極。
他最恨被人看不起,尤其對方是那個人,更讓他火冒三丈。
憑什麼?他憑什麼這樣看輕他?他也不想想自己是個違反自然定理的同性戀變態,早晚要遭天譴的,憑什麼活得這麼理直氣壯?這還有天理嗎?
當年被他鄙視的人,現在變得比他更光鮮亮麗,還反過來有意無意對他示威,這叫他如何忍受?
最不幸的是,他正處於最緊迫的高三時期,抽不出時間精神跟這臭小子幹一場。
然而,不管再恨,再不屑,他就是不能不注意小翎。那股「全世界他最偉大」的氣勢,還有天塌下來都不怕的自信,彷彿由他內心深處滿溢位來,讓人無法忽視他的存在。
還有,小翎身上那股陌生的違和感始終揮之不去。他身上沒有半點他們兩人曾經相知相惜的痕跡,彷彿那段過去全部被他擦掉了,不,是根本不存在。根本沒有害羞、內向又溫和的陳少翎這個人,從頭到尾就只是一個粉墨登場的演員在演戲玩弄他。就像「驚悚」裡的愛德華諾頓一樣,把李察吉爾耍得團團轉之後,一眨眼馬上換上一張完全不同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