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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的時候,唐希絲毫不意外地瞥見一個頭發蓬亂、戴著黑色粗框眼鏡,正端坐在最後排的角落裡埋頭看書的男生的影子。
他是一名插班生,學期過了將近一半才轉來。在學校裡他幾乎不怎麼說話,也沒什麼朋友,總是獨來獨往,平凡得讓人幾乎想不起他的存在,更別提記住他的名字。班上若有什麼活動必須加上他的話,都是以”獨行俠”代指,甚至連老師也是這麼稱呼他。
唐希花了足足一個月才搞清楚他的名字,還是在一次隨堂測試之後。
當時她自告奮勇地幫教授拿答卷,翻了半天才找到他的卷子,上面赫然寫著他的中文名字——沈卻。
他沒有英文名。
這在異國學校裡算是一件奇(霸氣書庫…提供下載…87book)怪的事。一般來說,一個人到國外唸書都會預先為自己取個外文名,既方便人記憶,也便於拉近和當地人的距離。
但是沈卻從沒提過自己的英文名,像是刻意讓人記不住他的名字似的。畢竟對於以英語為母語的人而言,中文名既拗口也難寫難記。
這種行為若是換作其他人表現出來,或許會被認為是有個性、耍酷,但對於沈卻本人,只會讓人覺得他性格古怪、難以親近。
畢竟無論從他的長相氣質、著裝打扮還是行為舉止,都給人木訥呆板、書呆子氣十足的印象,一絲一毫也嗅不出他有一點耍酷的跡象,或者本錢。
按道理來說,這樣的人應該吸引不了旁人的注意才對。事實上,班上的同學也確實沒什麼人有特別留意過他。
除了唐希。
幾乎是從沈卻剛來這個班的第一天,她就對這個面對老師的詢問支支吾吾答不上話來的笨拙男生產生了好奇。怎麼會有這麼羞怯靦腆的男生跟人交流對他而言似乎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不是手足無措就是滿臉通紅,等他完整地把自己想表達的意思說出來,感覺上就像剛完成一件耗時費力的巨大工程。
跟這樣的人打交道無疑需要很大的耐心,因此他才來一天,教授、同學都對他敬而遠之。常言道”時間應該花在有價值的人事物上面”,像他這樣一個既沒什麼突出特長,又沒什麼雄厚背景的二愣子,誰會和他交朋友甚至連多看他一眼都懶。
但唐希偏偏從小到大就對這種平凡到近乎被人歧視的人有好感。也許是跟這樣的人相處很溫馨,很有歸屬感,她身邊的朋友幾乎都是這種型別。
對於這一點,她的母親卻一直都無法理解。在唐仙妮看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她的女兒無論才貌學識、家庭環境都算得上是上上之選,理應跟那些同樣優秀傑出的精英分子,或者說某一領域的風雲人物結交往來,可唐希卻擺明了對那種人毫無興趣,固執地只肯跟她認定的朋友來往。
為了這件事,唐仙妮幾乎每跟她聯絡一次都會嘮叨她一次,說什麼一個人的成就取決於他周邊朋友的發展水平,平凡狹窄的交際圈只會埋沒她等等諸如此類的話,說得她耳朵都快長繭,每次接到母親的來電就叫苦不迭。
唐希不是不明白母親的苦心和對她的期盼,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方式,像她就覺得做個不被人注意的普通人很好、很快樂,她不想改變。
從小到大她已經看多了母親、以及她那一群同屬一個交際圈的名人在人前人後所表現出來的截然不同的面貌。她始終無法理解他們是如何辦到的——人前優雅高貴、風光無限,完美到無懈可擊;人後則肆無忌憚、任性妄為甚至放浪形骸。即使面對同一個人,他們也可以在不同的場合待之以不同的態度,反差之大令人瞠目結舌。
也許表裡不一、口不對心已經是每位公眾人物的職業本能,也許在社會大眾面前維持完美形象本身就是一種公眾需要,但她實在無法適應跟這樣的人打交道、做朋友,倒不是嫌他們虛偽,只是覺得寂寞。做名人其實有很多不自由,做名人的朋友要有遷就與作陪襯的心理準備,她自認不能接受這種相處模式,更不是當名人的料,所以從小至今她一直安於做個不受人關注的平常人,也堅持著自己的擇友原則。
或許正是由於這一點,她才會選擇遠渡重洋,隻身一人來美國唸書、生活,甚至讀完了大學又接著讀碩士,還打算讀博士。她不是不清楚母親對她的疼愛和牽掛,可是愛一個人容易相處卻很難,這一點對哪種情感都適用。既然她無法認同母親的生活模式,也不可能改變這一點,何不乾脆些離開去追求自己的天空
難捨、失落肯定是有的,不過很多時候愛放在心底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