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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李喬凝望著她沉思時,跳躍的音符已從喜歡的手指間流瀉出來。2
李斯特的《鍾》,作於1834年,根據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第二號小提琴協奏曲》的終樂章改編,是彈奏難度很高的一首曲子,要求左右手輪奏,快速變八度,最難的段落則是以單手快速跳躍四個八度模仿鐘聲。
果然到那一段時,她應付得有些侷促。
琴聲嘎然而止,喜歡沮喪地停手:“還是不行!”
李喬微笑,以她的年紀,彈到這個水平其實已經十分不易。
“不要急,”他耐心地示範,“你的指法有些問題,你看,應該這樣。”
流暢的琴音輕鬆地在空氣裡響起,喜歡看著他的眼神多了一些折服,跟著他重新練習
“現在是不是好多了?”李喬滿意地一笑——她的悟性相當高,在這方面似乎獨具天賦,不但學得很快,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風格。
他的手有時輕輕地覆著她的,帶著她一起敲擊琴鍵。他的手掌大而溫暖,十指修長,骨節分明,彈得有力時會有淡淡的青筋突起,可抓著她手時卻又格外溫柔。
喜歡看得微微出神。
“小丫頭,你傻笑什麼?”李喬蹙眉,不解地看著她有些遊離的神情。
“你的手,很性感。”她張口,冒出的話差點沒讓他吐血。
被年紀這麼小的女性調戲,對他而言還是頭一回。!
“葉喜歡,你腦袋裡哪來這麼多稀奇古怪的想法?”他無可奈何地望著她,放在琴鍵上的手卻不由姿勢僵硬。
喜歡笑嘻嘻地回他一個鬼臉。
“媽媽說你以前有組樂隊,”她望著李喬,小臉上寫滿興趣,“是什麼樣的?”
“Punk。”李喬淡淡地回答,對他而言,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喜歡吹了聲口哨,眯著眼睛打量著他——真是看不出來啊,看他現在這身優雅矜貴的打扮,哪裡像玩過Punk的人?
“唱首歌來聽吧。”喜歡期待地建議。
——唱首歌來聽吧。
忽然想起那一年,他也是這麼建議冷歡,然後先斬後奏地邀她上臺,她羞惱地瞪著他,他卻笑得格外得意。可是後來才知道,她唱的歌,也是為了另一個人而唱。
已經決定不再想起,卻始終耿耿於懷,就像扎進肉裡的一根刺,不動則已,一動痛徹心扉。
And I love you so_
The people ask me how0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know
窗外夜色漸深,而室內是清幽的琴聲和他低柔的嗓音,水晶燈的光淡淡地投射在他身上,俊逸的側臉有藏得深刻的憂傷。
And yes I know how lonely life can be
The shadows follow me
And the night wont set me free
喜歡看著他,聽得有些痴了。
“這不是punk。”她低喃。
“嗯,不是,”李喬微笑,聲音輕輕的,“是一首很老的歌。”
“有多老?”
“在你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就有了。”
就像你對我母親的愛?
這一句話,藏在喜歡的心頭,沒有問出來。)
生平第一次,她開始學會考慮別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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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一聲尖叫打破清晨的寧靜。
李喬困難地睜開眼,幾秒後才清醒。
“喜歡?”他錯愕地看著趴在地毯上的人兒,“你怎麼跑地上去了?”
“拜託,是你把我擠下去的好不好?”喜歡臭著臉,哀怨地控訴,“我長這麼大還沒睡過沙發耶!”
李喬撫了把臉,不由失笑——昨晚先是陪她練琴,後來一起窩在沙發上看電影,不知怎麼就都睡著了。
“睡得好不好?”他笑著問,把坐在地上的她拉起來。
“還好。”她扁嘴——雖然腿有些麻,但掛在他身上睡的感覺還不錯。
“我先去洗澡,你浴袍借給我,然後再送我去上樂理課。”喜歡站起身,抬著下巴向他命令,跟個女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