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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讓個窮光蛋吻過,那有什麼好處?不過,女孩子始終要被人親、被人吻。我早說過,什麼事都有第一次,吻人和被吻都不是犯罪。”
“但也要得到另一方面的同意。”
“對了,你為什麼不同意佛烈吻你?”
“啊!”秋如瞪大眼,這可稀奇:“我為什麼要同意佛烈吻我?”
“問得好!就因為你不瞭解,所以你動手打他。只要你弄明白了,你就會非常後悔。”
文欽舉起五隻手指在點數,“佛烈有學問,外表不錯,人品不差,不過最重要的,是他家裡有錢。亞倫和尊尼都有錢,比起來,還是佛烈家裡最富有。或者,跟石家比,是少了幾角錢。但他有一樣可取之處:他是家裡的獨子,他沒有繼母,繼母沒帶個女兒。因此,他可以得到他家全部財產。”
“你告訴我這些幹什麼?暗示我媽和我要分你石家的財產?”
“不,不!我不在乎這些。我是為你打算,佛烈有錢,不過最重要的,是他肯娶你!”
“最最不幸的,是我不肯嫁他。”
“他那麼富有你還嫌?你嫁了他,可以像你母親一樣的享福,做闊少奶啦!”
“和母親一點也不像。媽媽嫁石叔叔,是因為愛情,若我嫁佛烈,根本沒有愛!”
“你不要把我笑死!”文欽哈哈的笑,他拿了杯櫻桃賓治,走出客廳的露臺,他在一張睡椅上半躺著。
秋如跟了出露臺,她站在他面前:“你在笑什麼,笑我媽?”
“你媽快四十歲,我爸爸差不多比她大二十年,你媽為什麼嫁我爸爸?是因為我爸爸很富有,可以買許多鑽石、華服、皮草給你媽。看!現在不是環遊世界。想環遊世界玩得舒服,又大購時裝,我最保守估計:你媽最少要花掉我爸爸二百萬港幣。”文欽不屑的揮一下手,“什麼都是錢,談什麼愛?只有我爸爸被迷死,才會相信有人愛他!”
“我媽是想過好日子,太窮的男人她不會嫁。但是……”
“不要再找什麼藉口了,就算我爸爸知道你媽愛他的錢並非愛他的人,他還是會迷戀你媽的,英雄難過美人關,何況我爸又不是英雄。再說,你媽也要付出代價——容忍我對她的歧視,容忍我對她的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