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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二十年。那孩子交給她男朋友的媽媽帶,兩家人都是苦不堪言。
花子還不算最不幸的,因為她無非就是名聲不好,在農村招不回來,至少她男朋友還承認那是他的孩子,花子也還保住了一條命。還有一個姓谷的女孩,就更不幸了,跟一個男孩談朋友,弄得懷孕了,那個男孩不知道在哪裡搞來的草藥,說吃了可以把小孩打下來。姓谷的女孩就拿回去,偷偷在家熬了喝,結果小孩沒打下來,倒把自己打死掉了。這件事在K市八中鬧得沸沸揚揚,女孩家裡要男孩陪命,兩邊打來打去,最後男孩全家搬到別處去了。
靜秋聽說到醫院去打掉小孩是要出示單位證明的,好像男女雙方的單位證明都要。她當然是不可能弄到單位證明的,老三現在也不知去向,當然更弄不到他的單位證明。她想,老三什麼都懂,肯定也知道這一點,他這樣偷偷摸摸地跑掉,是不是就是因為害怕丟這個人?所以及早跑掉,讓她一個人去面對這一切?
她怎麼樣想,都覺得老三不是這樣的人,他以前對她的那種種的好,都說明他很體貼她,什麼事都是替她著想。怎麼會把她一個人扔到這樣一個尷尬的境地不管了呢?即便是他真的得了白血病,他也沒有理由讓她一個人去面對這事吧?他總可以等這事了結了再躲到一邊“等死”吧?
他這種不合邏輯的舉動,只有一個辦法可以解釋掉:他做那一切,都是為了把她弄到手。
她想起看過的那本英國小說《苔絲》,那本書不是老三借給她看的,而是她在K市醫院學醫的時候,從一個放射科的醫生那裡借來看的,只借了三天就被那個醫生要回去了,她沒時間細看,但故事情節還是記住了的,是關於一個年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