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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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嬌一眼。可是他的身後卻有個人走過來,他粗著氣道:“不去吃飯還瞧啥?”
宋雪嬌瞪了他一眼,可是卻十分欣喜的坐在一邊吃飯去了。不過心裡卻在吐槽,沒有想到男主這麼快就開啟了寵妻模式?
不對啊,書裡面可是在與女主結婚差不多半年兩人有了關係之後才開始寵妻。但是,寵的挺含蓄的啊,沒這麼霸道才對。
默默的坐在那裡將飯吃了,剛要去刷碗然後坐在一邊休息。
本來想找個安靜的樹下打個盹,昨天被蚊子咬的根本沒睡著又受了驚嚇,她覺得再不睡一會兒自己可能會把苗都給剷平了。
才剛閉上眼睛就聽著有人和自己說話而且離的很近,她一機凜睜開了眼睛,結果看著一個男人蹲在自己身邊臉上露出猥瑣的笑意道:“你長的可真好看,這裡也大,這裡還翹。我叫王大勝,二隊的隊長兒子。咱倆要結婚我啥都聽你的,你想不做活就不做活,想不做飯也不用做飯。”
這個王大勝書中有交代過,他是個色中餓鬼。在女主也就是宋雪純因為兩個孩子壞了名聲後他就找她讓她給自己當情婦,然後不用她做活還能幫著養孩子。
結果被女主拒絕了還非得想辦法靠近,最後被男配給抓住暴打一頓老實了。
“你走開,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宋雪嬌想站起來躲開他,結果卻被他給抓住肩膀又按在地上。然後還貼上來,道:“你可真香。”
宋雪嬌被他口裡的煙臭味差點燻吐,連忙手撐住這個人將他甩開道:“別碰我,不然我要喊人了。”
可是沒有想到那個王大勝根本不在意,道:“你喊啊,反正是你叫我來的,我可有證據。”
宋雪嬌萬不能被他給輕薄了去,不然她真的會被噁心死的。現在才知道,自己對男主其實印象挺好,至少絕對不討厭,不然要換成這個男的她就算被電多少次也不會往前湊。
“來人啊,救……”命還沒有說,就看到也不知道從哪裡就伸出一隻大腳,一下子就將王大勝給喘飛了。
她抬頭一瞧果然是男主,他真的是站在離她不遠的地方守著,還真的是挺忠犬的。但是,兇狠的樣子卻如同一隻狼。
可這隻狼現在救了自己,宋雪嬌眼淚瞬間就飈出來了,連滾帶爬的站起來躲在霍震霆的身後,一邊害怕的直抖一邊告狀道:“他,他突然間過來想欺負我,可嚇人了。”打他啊,至少臉得腫,牙得掉,這才是男主應該做的啊。
心裡想的雖然狠,可是她其實不太敢看打架場景,畢竟從小到大都沒看過幾次。
可惜,打掉牙的情況沒出現,因為就這一腳對方還是爬了半天才爬起來,然後指著霍震霆道:“你想做啥?”
“想揍你,敢跑過來輕薄我們一隊的女人,不要命了是吧?”霍震霆如果不是衣襬被宋雪嬌抓著早就衝上去再揍他一頓了,可是考慮到自己太兇可能會讓小物件又害怕了,所以只能強自讓自己冷靜下來。
他們這邊一吵嚷就有人圍過來,聽到有人欺負一隊的女人男人們自然都熱血衝頭。尤其是霍德文,他看到被欺負的是自己家的恩人就衝上來問道:“王大勝你是不是想挨槍子兒,竟然當眾欺負人家姑娘。”說完就提拳要揍。
可是王大勝跳腳道:“是你們這個女人勾引我的,只要我不讓她做活以後可以回城對她做啥都成,甚至可以給我做媳婦。”
這話一說出來竟然有一半的人都相信了,因為宋雪嬌以前還真就是這樣的目地。
連宋雪嬌自己都懷疑了,難道是原主以前給他寫的信?
不能啊,自己來這裡好長時間了,如果他要找早就找來了為什麼是現在?
正想著的時候聽到人群中有人輕哧一聲道:“果然是不要臉。”
宋雪嬌一激凜,無論有沒有她現在打死都不能承認,因為這樣很容易被男主誤會了。好不容易最近才把原主洗成了灰色,再潑點墨又變黑了。
於是她輕輕的拉了一下霍震霆的衣角,弱弱的道:“我沒有,真的沒有和他這樣說過。我甚至,都不認識他。”可這次沒哭,只是紅紅的象兩隻兔子的眼睛極力的在說明它主人的委屈。
霍震霆心裡一哆嗦,他覺得自己完了。
明明,這個說法確實值得懷疑,可是他在看到那雙眼睛後竟然直接否了自己心底的那一絲疑惑,甚至在說服自己她肯定不是這樣的人,因為她的膽子那般小。
如果是膽子小,那之前還勾引過他?
或許,她是因為很喜歡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