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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麗珠跟婁可怡才走,張副官就過來了,聽說晚上衛鵬要在自己的官邸設宴,馬維錚過來接薛琰一起過去,薛琬忙站起來,“那時間可有些急了,我幫你挑下衣服。”
“你跟我們一起去唄?”薛琰並不希望薛琬就這麼一直守在家裡,“咱們一塊去見見活的衛主席?”
薛琬被薛琰的話逗樂了,她一邊拉開薛琰的衣櫃,在幾身沒穿的新衣裙裡選哪一身兒更合適一些,一邊笑道,“還是算了吧,你去是馬司令的女友,我去呢?女友的姐?”
而且她也不想再出現在人多的地方。
薛琬拿出一身淺金色旗袍在薛琰身上比了比,“就穿這個吧,我給你化個妝,再配上那雙小羊皮的高跟鞋,一準兒好看,也有氣勢!”
薛琰拿起旗袍在鏡子前照了照,笑道,“關鍵是氣勢!”當初她買這件下襬繡著鳳紋的旗袍的時候,就玩笑道,“自己穿這件很氣派”,沒想到這麼快就派上用場了。
……
馬維錚帥府看到從車上下來的薛琰的時候,還是被晃了眼,他快步過去持了她的手,“很漂亮,像個女王,”
說完又低頭看了看薛琰腳上的鞋子,笑道打趣道,“身高我也滿意!不過這樣會不會太累?”
就像薛琰愛笑他老,馬維錚也喜歡“報復性”的說她矮,薛琰嗔了馬維錚一眼,苦惱的皺皺鼻子,“還不是為了馬司令您的面子啊,頭一次陪您出席這麼重要的場合,就算是腳斷了也得堅持啊!”
做好事一定得留名,雖然穿高跟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配裙子,但也有給馬維錚掙面子的意思不是?
“瞧說的可憐的,”馬維錚手上用了些力,想減輕薛琰腳上的負重,“要不我叫他們再去給你買兩雙低些的鞋?”
“唉,想不通你們這些時髦女郎,喊著解放天性,搞天足運動的是你們,主動穿這種又尖又細的高跟鞋的也是你們,”馬維錚扶著薛琰往主樓裡去,一邊不時的提醒她小心腳下。
薛琰給了馬維錚一顆衛生球,這跟兒對她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好不好?她就是矯情一下,結果還被當真了,裹小腳跟穿高跟能一樣嗎?裹小腳是取悅男人變態的癖好,穿高跟更多的是美麗自己。
馬國棟到京都的時候薛琰就來帥府做過客了,但當時沒好意思參觀,這次府裡只有馬維錚,她就放開了,跟個老佛爺似的扶著馬維錚,沿著甬道觀賞帥府的景緻。
“我聽說霍萬賢的帥府是前朝什麼王爺的王府,你們家的呢?”在帥府走著,跟逛公園似的,薛琰都算不出來這宅子要是留到百年後,值多少錢了。
“呃,我們這也是,又不是一位王爺,皇帝都叫攆走了,那些王爺也差不離,”馬維錚一笑,以前他很忙,很少到京都來,真到了京都,進了這所謂的帥府,也是倒頭就睡了,根本沒留意過他這個“家”到底是個什麼樣子的,“這麼一看,還挺不錯,地方也大。”
王府,地方能不大嘛?薛琰白了馬維錚一眼,小夥子很知道怎麼炫耀嘛!
第104章
終於走到平路上了,馬維錚改扶為牽,“你現在的表情,是不是就是你說的‘羨慕嫉妒恨’?”
薛琰 “噗嗤”一聲笑出來,“你學的真快!”
她看著眼前的亭臺樓閣,“馬維錚,你太有錢了!我要是你,就把這宅子賣了,當軍費算了。”
馬維錚瞪了薛琰一眼,幫她扶了扶頭上的鑽石小王冠,心道小姐們個個手藝不凡,那麼短的頭髮怎麼就能綰起來,上頭還能戴上發冠?
“我父親堂堂西北三省,不,現在是五省的聯軍司令,連處宅子都養不起,人家該怎麼想我們西北了?”
呃,這個薛琰真沒想到,她一吐舌頭,十分狗腿的攀著馬維錚的胳膊,“馬司令原諒小女子鼠目寸光,我只是覺得這麼大的宅子空著,簡直就是浪費啊,鋪張浪費是極大的犯罪啊!”
馬維錚聳聳肩,這宅子算是政府給分的,就算是賣,估計也沒有幾個人能買下來,“你要是覺得浪費,就搬過來好了,省得養了這麼些人,成天光吃飯沒活幹,嗯,”
馬維錚覺得這個主意挺好,“只住你跟薛琬小姐還是挺浪費,不如你把姜老太太跟郭太太接到京都來吧,這樣一來,這宅子就有人氣了,我爭取過年能回京都來,咱們一起過年。”
薛琰搖了搖頭,她跟馬維錚只是交往階段,帥府她搬進來就不太適合了,還再接姜老太太跟郭太太過來,別說她不樂意,姜老太太也不會肯的。
不過馬維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