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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步;她不是在等楊國英出來,以楊國英的地位、性格脾氣來說她不可能在這個時候追出來的。倒不是說楊國英不善於求人,她只是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和人拉拉扯扯,很丟面子、很丟身份的。
之所以站了一會兒,是因為紫姍有些微的頭暈氣喘,不得不停下來稍稍的休息一會兒;她的心臟不太好,但也沒有不好到情緒一激動就會發作的地步,如她和鳳大勇的糾纏中就不曾有過不適。
原本以為見到楊國英,她會心平氣和的把話說完,會平平靜靜的離開,並不會再傷心再生氣;但是她真得沒有想到,面對楊國英的時候依然讓她無法不激動。
紫姍緩緩的向家走去,心裡亂糟糟的卻不知道在想些什麼,二十多年來生活中從來沒有存在過的母親出現了,就算是看透一切依然無法把楊國英當成無關之人。她真得不知道,自己對楊國英的心結大過鳳大勇。
沒有得到過自然談不上什麼失去不失去,可是看到楊國英的那張臉,紫姍還真得寧願她從來沒有出現過;至少她還可以想像,至少她還有一絲絲的希望。
二十多年前,楊國英離婚後丟下了紫姍;那年紫姍還在襁褓之中、還在吃奶,按著法律她被判給了母親楊國英:但是,楊國英把她丟在法院離開了,沒有交待一句話、也沒有留下一張字條,就把她扔在法院走掉了。
之後法院聯絡不到楊國英,只能把紫姍的父親李耀旭找來,讓其把紫姍帶回去。這麼多年來,紫姍一直很想知道,楊國英當年是為了什麼把她丟在法院的?離婚的時候大可以宣告不要孩子的,她既然沒有說為什麼在離婚後要把她丟下呢?
紫姍的父親是書香門第,當年是去東直省公幹的時候認識了楊國英,之後兩個人結婚後李耀旭原本想在那裡安家落戶的;後來婚姻破裂後他就想離開傷心地,只是工作調動不是一句話的事情,一個大男人不方便帶著孩子,只得先把紫姍送回老家藍水市。
李耀旭對過往的那段婚姻從來不提及,就算是後來紫姍長大問起他也只是吸菸而不發一言;所以,當初楊國英和李耀旭之間發生了什麼,紫姍什麼也不知道。
多年來的迷團,她原本以為自己會當面質問楊國英的,可是剛剛在茶室之中她卻沒有問出來;忽然之間,紫姍就不想問了:二十多年,不,應該說是要三十年了,問與不問還有什麼意義嗎?
不管當初楊國英和李耀旭之間發生過什麼,不管楊國英又是因為什麼不得已、或是什麼可笑的藉口——她李紫姍都是被放棄的那個人。近三十年過去,她已經為人妻、為人母,已經不再是需要媽媽呵護的小孩子,就算是問出真相來予她來說還有什麼用。
知道與不知道,現在真得不重要了。紫姍低下了頭,兩滴淚水滴落在鞋子上,衝開了鞋面上薄薄的塵土,留下了兩個圓圓的痕跡;很快的,淚水就會蒸發,痕跡也會不那麼明顯,再說明顯與不明顯又有誰會在意呢。
紫姍抬起頭來,看不出她有流過淚水,就好像那滴淚水不是自她的眼中流出;淚水是在她低頭的霎間落下,並沒有在她的眼角或是臉上留下丁點的痕跡:不要流淚是她對自己的要求;雖然冷不防掉下兩滴淚水來,但是她不會讓任何人看出來。
那兩滴淚水沒有人看到,那就是沒有存在過。她的傷心與傷口,從此之後就像十八歲遇到鳳大勇之前,只能自己一個人去舔,絕不會讓其它人看到。淚水,就是軟弱,予男人和女人來說都是一樣,而要活下去人就不能軟弱只能堅強。
紫姍挺起了胸膛,在心底對自己說一句:你不堅持,軟弱給誰看?沒有一個人可以借給她肩膀歇一歇,更無一人的胸懷可以任她流淚,那麼她只能抬頭挺胸往前走。
因為,她還有女兒;她不能讓女兒再次離她而去,也不能讓女兒嘗她曾經的苦。有母親,對於孩子來說天就不會是整個塌下來,從前她幼小的肩膀撐不住時,無人為她把天空撐起來,現在她已經是成年人,要為女兒撐起那片天空。
回到家中的紫姍累得半個手指都不想動,雖然她今天並沒有做什麼體力活動,可是就是累;她躺在床上昏昏睡去,夢裡全是一把又一把開啟或是合上的傘。
再大的傷痛,只要你好好的睡一覺,再次看到太陽的時候就會好很多;尤其是在好天氣的時候,你可能會把所有的不快都丟在腦後。
今天是個極好的天氣,天空是那樣那樣的藍。紫姍看著藍天上的潔白的雲朵,憶起十年之後的天空已經不是這樣湛藍的顏色,心中很自然生出珍惜之意;她要珍惜的不只是藍天,更是她現在還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