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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感受到這種氣氛。
姜可可心裡有了譜,便知道該往哪方向走。
在後世的時候雖然她寫都市言情小說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從小作文就能上滿分作文,登報紙那種,後來大學唸的是中文系,筆桿子不差,能進作家協會。換了個時代,姜可可對寫文還是信心比較多。
不過也不敢太自信認為自己一定能過稿,所以斟酌之後,她還是決定先寫短篇小說試試水,散文和詩歌這兩種體裁不是她擅長,而且更具有主觀性,寫出來不一定別人能夠欣賞得了,除了早在圈內有名的作家詩人,新人過稿會比較難。而短篇小說會更具有可讀性,也不會跟前兩種體裁一樣對讀者的文化水平和鑑賞水平要求過高。
於是,確定好方向後姜可可就開始在腦海構思拉大綱想情節,後世寫文帶來的習慣,事前不做大綱中途容易崩劇情,不過是短篇小說,大綱就不用太多,簡單羅列下就可以。
兩天時間過去很快,姜可可閱讀雜誌分析雜誌風格構思小說一下子就把時間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時間。姜可可不是很願意,她真不喜歡也不擅長幹農活,而且手還沒好。
如果讓村支書看見傷口的話能不能再批幾天假?
姜可可這麼想著的時候解開了手上的紗布,然而讓她意外的事情發生了,手掌心的傷口不見了,消失得乾乾淨淨,連個疤痕都沒,甚至還要光滑一些,好像從沒受過傷一樣。
按道理不應該這麼快好的啊?當時那幾道口子確實是出血了,醫生也說起碼三四天才能結痂,而現在連結痂步驟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隨即想到什麼,又撩起自己的褲腳去看膝蓋,她記得原身小時候膝蓋磕破過留下一塊大拇指長的疤痕,這麼多年一直沒消,還有痕跡在。然而此時,那塊疤痕卻消失得不見蹤跡,完全不像存在過。
放下褲腳又去拿鏡子對著自己的臉照,面板白淨透著粉嫩,仔細點還能看見細小的絨毛,一張白瑩瑩嬌嫩嫩的臉蛋,面板狀態好的堪比嬰兒。
姜可可沉默,這張臉比她剛穿過來照鏡子時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變化,而是肌膚狀態調整帶來的,沒有原身曬過的黑,幹農活帶來的一點粗糙,也沒有她後世常宅在家不怎麼運動的蒼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膚狀態。
所以,原來她穿書的金手指是美容體質?把人變得更嬌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興還是悲傷好,要是還是在現代她肯定是高興居多,但是在這鄉下,知情身份,她的高興都帶著絲無奈和絕望,面板恢復速度這麼快,這麼嬌嫩,那她豈不是每次幹農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幹點磨出繭子就不疼’這種想法?
回想了下前兩天拔草那種疼和難受,姜可可忽然覺得這麼好的體質在這七十年代簡直是defuff。嗚嗚,她可以跟原書女主換一換嗎?好歹人家是一個小空間,不說種田,就是儲物,藏點私密東西都好啊。
她要這金手指什麼用?虧她之前還以為是原身本身面板好身體嬌嫩的原因才沒有繭子,誰知道是穿書自帶體質作祟,永遠別想長繭子,就用這雙嫩手去磨,去幹活,每天都是一樣的疼。
想想就令人絕望,距離高考還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覺得穿書大神可能真的不愛她,穿到七十年代下鄉知青,不能點亮別的金手指技能嗎?
可惜這個腹誹也沒用,姜可可改變不了,只能帶著這雞肋般的金手指去幹活,一邊幹一邊感受它的‘疼愛’。
又用鐮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著掌心隱隱要磨出血的虎口處想哭,怎麼感覺這金手指作用變強了,上次她拔了那麼多雜草才疼,這次這土豆苗割的可沒多少啊。
現在過去跟村支書請假回宿舍成嗎?她想用布把手纏住再來幹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第11章 田螺少年
塘邊村這邊的氣候土豆一年能生長兩茬,現在是五月底六月初,地裡的土豆剛好收穫一期。它是一種塊莖植物,跟番薯很像,果實都是在地裡埋著,收土豆之前得先把地裡的土豆苗給割了,再用鋤頭剷出來。
村支書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裡拔草就把自己折騰進醫院,就給換了個活,給地裡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騰進醫院,老是請假說出去也不好聽。至於讓姜可可剷土豆那是不用想,就那不會幹活的,讓她去鏟豈不是一鋤頭下去土豆都給劈成兩半,到時候可就不值錢了。這一批土豆出來都得要拉去糧管所賣掉的,品相不好到時候要給挑剔。